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在福建召开全国治理“餐桌污染”现场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11月12~13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在福建厦门召开全国治理“餐桌污染”现场会,推广福建“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经验,交流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创新举措,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活动。受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张高丽委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汪洋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推广福建治理“餐桌污染”的成功经验,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汪洋指出,福建自2001年率先在全国开展“餐桌污染”治理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有不少好的探索可借鉴、好的做法可复制、好的经验可推广。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强化督查考核评价,努力形成社会共治合力,不断把食品安全工作推向深入。
汪洋强调,要加快推进地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保持监管体系的专业性、技术性、系统性,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带动更多的地区以至全国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会议对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农业部在会上签署了合作协议,双方将建立“从农田到餐桌”衔接顺畅、良性互补的协作制度。
会议要求,各地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学习借鉴福建的好做法、好经验,用改革的思维、法治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探索管理模式,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一要以深化改革为契机,加快健全监管体系。坚定不移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抓紧把市县两级监管机构组建到位,把监管触角延伸到乡村(社区),加快生猪屠宰监管职能划转到位。二要以基层基础为重点,系统推进能力建设。加大投入支持力度,强化风险监测、检验检测、追溯管理等技术手段,充实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和执法装备。加强干部队伍培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支秉公执法、权威高效的监管队伍,为治理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打下坚实基础。三要以法治建设为要务,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快建立最严格的覆盖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管制度,抓紧弥补法律法规缺失,不断健全新的规章制度,让各项监管工作有良法可依、有善政可循。严格监管、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让生产经营者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不敢、不能、不想以身拭法。领会好、落实好四中全会《决定》关于食品安全领域内综合执法的要求,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治理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构建良好的法治秩序。四要以问题导向为常态,着力加强风险防范。坚持把查找问题作为监管工作的常态,努力排查化解各种风险隐患,同时在解决问题中查缺补漏、强化管理、完善机制,倒逼生产经营主体落实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五要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齐抓共管保安全。加快建立企业首负责任制,把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与企业发展牢牢捆绑。进一步完善督查考核制度,落实将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社会管理综治考核的要求。发挥好食品安全办综合协调作用,为社会共治搭建平台,凝聚齐抓共管的合力。六要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以点带面,激励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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