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召开新《环保法》学习培训暨宣贯部署工作会
2014年11月22日,由兴国县委县政府组织,兴国县环保局主办的2014年全县新《环保法》学习培训暨宣贯部署工作会在品禄园宾馆三楼百禄厅召开,会议特地邀请了省环保厅宣教中心杜林副主任和法规处副处长鄢燕平现场授课。县领导郭闽军常委出席参加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县环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分管环保的领导、全县排污企业的法人代表和分管环保的负责人和县环保局全体干部职工共计200余人参会。
鄢燕平副处长通过对新旧环保法不同之处对比为全体人员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杜林副主任结合自身丰富的基层执法经验生动的为大家讲解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新环保法的司法解释。分别从解读新环保法条款和有关新的理念、制度;企业在新环保法实施后需要履行的环境保护责任及注意事项;行政处罚及企业如何履行环境保护法的职责和义务、新环保法对污染环境行为严厉打击的措施、以环境案例事故为例剖析事因,提出案例对策、环境监管失职渎职罪等方面给大家上了深刻的一课。
会后兴国县县委常委郭闽军同志就目前兴国县的环保形势及新环保法的宣传作了周密部署:一是要充分认识新法的重要意义,认清当今环保的严峻形势,增强担当意识;二是要加大环保的宣传力度,增加群众、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三是要抓好新环保法的贯彻落实,责任要时刻牢记在心、扛在肩上、抓在手上。郭闽军常委强调,希望通过此次培训促进政府、排污企业、环委会成员单位、环境执法人员要适应新环保法的新规定、新变化,进一步提高企业环保法制意识和守法自觉性,提升环保执法人员监管、执法、服务水平,敢抓敢管、善抓善管,做到严格执法、服务热情,共同为兴国的蓝天碧水做出积极贡献。
最后,兴国县环保局局长廖晖同志就落实会议精神作了部署:一是请各乡镇、环委会成员单位要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二是请各排污企业做好专题汇报,以此次“环保秋冬百日专项行动”为契机,继续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完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三是请环保局全体干部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依法行政,按照我们的环保文化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为保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兴国奉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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