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肯定太原大气污染防治做法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12月18日通报了太原等地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情况。该负责人表示,《大气十条》发布后,各地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空气质量不断得到改善,山西省太原市在治理大气污染的过程中,形成了富有特色的工作模式和机制。
太原市作为老工业城市和国家能源重化工基地,一度被列为全国环境污染最重城市之一。但自2012年以来,该市多措并举,大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2014年1月—10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74天,同比增加35天,大气污染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齐抓共管,构建联动机制。坚持“环保一票否决”制,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组;多措并举,推进空气质量改善。2012年起全面实施工业污染治理、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饮食服务行业环境整治、垃圾和秸秆焚烧污染控制“五项整治”,2012年—2014年关停搬迁污染企业286家,同时2014年取缔小火炉12375台,拆除城中村黑烟囱6006根,拆除棚户区13892户;强化考核问责,部门协同执法。制定了《太原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实施重大工程“一事一表”工作制度,建立了完善的监督考核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制定问责办法,实施提醒谈话、定期约谈、严格问责三项制度,督促各项工作加速推进,加强责任追究;各方增加投入,资金得到保障。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投入2.98亿元,用于太原市大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和脱硫除尘改造提升。山西省财政先后投入资金近30亿元用于大气治理、西山综合整治,210亿元用于清洁型供热、气化太原和污染企业治理。出台优惠政策,制定《关于全面推进省城环境质量改善若干政策规定》,对纳入集中供热的老旧建筑减免收取热源异地建设费,锅炉房燃气配套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给予补贴。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