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煤电改造提速
更新时间:2014-12-30 11:09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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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江苏省发改委获悉,江苏省制定了《江苏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提前两年完成江苏省节能环保改造。
《计划》提出,到2018年底,江苏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机排放标准,即在基准氧含量6%的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1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重点区域特别排放限值,即在基准氧含量6%的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20、50、100毫克/立方米。
届时,江苏省在役燃煤机组平均供电煤耗计划下降至305克标煤/千瓦时。到2020年底,江苏省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将下降到60%以内,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将提高到60%以上。
《计划》还提出,要优化煤电项目布局,坚持江苏省内建设和区外来电并举。下一步,江苏省发改委、环保厅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落实配套政策,加强过程监管和目标考核,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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