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全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去年以来,面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衡水市上下积极行动,采取有力措施,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全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环境质量得到了不断改善。 科学治污,确保治理措施有的放矢。自2013年10月份,由衡水市环保局与北京工业大共排查全市300余家生产企业、220家餐饮场所、120处建筑工地、15家污水处理厂、50余条主要街道、75家煤场料场,对市区949家餐饮业油烟进行了整改和治理。
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2014年,我市共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六次,历时二十六天。每次启动应急响应时,由市环保局及时下达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并要求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和响应级别做好响应。同时,根据实际形势的变化,我市与环保部环境规划院联合对《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
全力保障APEC期间空气质量。期间,全市共停产企业555家,限产企业7家,作为全市重点用煤大户的衡水电厂降低40%的生产负荷。市环保局联合各市、县及相关部门共派出驻县进厂人员1200余人,24小时督查,重点企业停产限产全部到位。
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2014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全年6项监测指标中,除臭氧日最大八小时平均浓度与2013年持平外,其他5项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SO2下降38.2%、CO下降21.0%、PM10下降11.5%、PM2.5下降11.5%、NO2下降6.5%。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9.85,与2013年相比,下降16.0%。学合作开展的PM2.5源解析工作已经全面完成研究报告,得出了基础结论,11月20日通过了专家评审。同时,全市10个县市全部完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自2014年10月1日,各县市区的空气环境质量通过媒体和网络平台开始公布。
强化执法,解决突出问题。2014年,我市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了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对环境污染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市县两级累计出动1121人次,涉及企业722家,查处违法企业85家,取缔关停企业72家,移送公安部门案件21件,刑事拘留26人,已批准逮捕3人。我市立案、破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治安案件查处以及追逃均排名全省前三。
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2014年4月份以来,市环保局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环境保护“绿剑”行动,共出动环保执法人员3600多人次,检查企业820多家次,查处违法企业46家。另外,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综合性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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