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绕城以内禁放烟花爆竹 不听劝最高罚500元
今天是2月16日,腊月二十八,年的脚步近了。按照最新修订的《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本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三环内禁燃”变为“绕城内禁燃”,意味着“三环内”192平方公里的禁燃面积,扩大为约542平方公里的禁燃面积(即绕城高速内)。
同时,公安机关将对不听劝说的违规燃放个人,罚款100元至500元。
区域之变
“三环内”变“ 绕城之内”
春节将至,哪些地方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记者了解到,《规定》于去年8月26日由成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在去年11月26日经过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指出,成都市中心城区,即绕城高速范围以内(包括外围500米绿化带)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过去相比,禁燃区域从“三环内”变成了“绕城之内”。
对“中心城区”,《规定》做出解释,指“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五城区以及其他区(市)县伸入绕城高速公路外侧500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城区。”与过去“三环内禁燃”的192平方公里禁燃面积相比,扩大后的禁燃面积(即绕城高速内)约有542平方公里,扩大约2.8倍。
同时,地铁交通枢纽和文化体育场馆等被列为禁燃区域,还增加规定了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军事设施保护区、输油(气)管线200米范围内为禁燃区域。
时间之变
全年所有时段都禁止燃放
除了区域扩大,禁燃时间也发生变化,今年春节将不能再“放炮”。
记者了解到,《规定》改原来的“本市燃放烟花爆竹实行分区域分时段管理”为“分区域管理”,删除“农历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初六和正月十五的7时至24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的限制燃放规定。该内容的删除,意味着禁燃的中心城区彻底和烟花爆竹说再见,全年所有时间段都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处罚之变
违规最高罚500元
如果违规燃放,将面临何种惩罚?成都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规定》实施第一年,将采取教育与监督结合的方式,有效杜绝违规燃放行为。这位负责人表示,对不听劝说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将罚款100元至500元。
同时,不管对燃放行为还是销售行为,相关职能部门都鼓励市民参与监督。成都市安监局将开通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对有效监督检举违规售卖、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根据查处收缴的违规烟花爆竹量确定。同样,对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也将根据烟花爆竹销售量给予相应处罚。
环保局呼吁:为了空气 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成为“空气杀手”。
“烟花爆竹成分主要分为氧化剂、可燃物质、火焰着色物和其他特效药物等四大类,燃放烟花爆竹,会导致近地面空气中PM2.5、SO2等主要污染物质量浓度上升,造成大气污染”,成都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他拿出一组历年春节期间空气质量监测数据:2010年至2012年春节期间(除夕至元宵节后),成都市城区空气污染天数分别为3天、7天、1天。“2011年受影响程度最大,初一空气污染达中度重污染,API值276,为当年最大值。除夕夜至初一由于大量燃放烟花爆竹,颗粒物快速积聚,使得污染程度加重。”
为了保护空气质量和市民健康,成都市环保局呼吁市民不放烟花爆竹。“希望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以保护环境为己任,过一个清新、舒适、环保的‘低碳’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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