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下月实施
更新时间:2015-02-18 09:11
来源:江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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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露天烧烤也要罚款了,记者昨从市环保局获悉,江苏“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又有强力举措,《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正式出台,并将于3月1日起实施。禁止居民区露天烧烤、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限牌”公告等市民关注的内容已正式入法。
记者了解到,《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针对大气污染由烟煤型向复合型污染转变而且日趋严重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将以数据公开、分类冶理、联防联治、强化惩罚等举措加强大气污染防冶。市环保局污染防治科科长张云峰介绍,大气污染防治由原来的二氧化硫跟氮氧化物的控制,“加码”到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其它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同时条例还进一步加大了(污染)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仅对违法行为罚金数额提高了,还引入了“按日计罚”的理念,其中“对企业无证排放的罚款幅度,提高到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除特殊情况外,被责令改正却拒不改正的,可以从被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今年市环保部门将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查处力度,同时加强源头管控,减少污染排放总量。一方面是削减煤炭的消耗总量,关停整合5家热电厂,同时淘汰200台燃煤小锅炉。另一方面是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苏龙热电、利港电厂将完成超低排放改造,1家钢厂以及4家水泥厂、19家化工和涂装企业都要完成相关提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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