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还公众一片蔚蓝
全国两会前夕,一部反映雾霾的纪录片《穹顶之下》在国内掀起一股关注环保的热潮,也令公众视线再度聚焦“雾霾”这一话题。眼下,这一话题正在持续发酵。其实,我国早已开始了阻击雾霾的战役,早先有“大气十条”,而备受关注的《大气污染防治法》预计将在年内出台。在全国两会召开前的地方两会,大气污染防治也成为关注热点。这些地方的两会中对治理雾霾提出了什么建议,通过了哪些地方法规,下一步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提升空气质量,本版进行集中报道。
江苏:防治大气污染步入重典时代
2月1日,在江苏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的第三次大会上,《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获高票通过。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历经四审,开创了江苏地方立法的纪录。据悉,该条例定于2015年3月1日起实施。环保人士表示,条例将加速江苏依法治理大气污染进程,特别是对近年来大面积肆虐的雾霾源头治理将起到积极作用。
对环境违法保持高压
最近几年,位居长三角核心地带的江苏大地饱受雾霾袭扰,从南到北的13个地市,每年秋冬季都会发生多次重度雾霾过程,甚至省城南京也经常出现连续10余日严重雾霾天气。为此,省人大常委会于2014年开始安排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同年7月、11月和2015年1月省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草案三次审议;在审议、修改条例草案期间,法律、环保专家、各级政府部门召开论证会48次,吸纳各方代表意见2000多条;最后在本次省人代会上专门拿出时间,让代表们对其进行审议表决。这是14年来省人代会第一次审议地方性法规,成为本次会议的一大亮点。
当然,这也显示出江苏治理大气污染的决心和紧迫性。据省人大代表、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王合生介绍,自2013年他与其他10位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出台《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议案,随后的相关立法进程非常顺利,人大和政府部门都很支持,当初设想的目标如今全部实现了。
王合生告诉记者,如今公众对空气质量进入到一个“焦虑”的状态,恨不得明天空气质量一下子就转好,但这是不可能的。雾霾天气形成是一个积累过程,和经济结构、地理特点都有关系。他希望,今后在打击企业偷排这种环境违法行为时,能够像抓酒驾、抓超速一样,露头就打,保持高压态势,才能够真正戳到其痛处。
具体翔实便于落地
记者在对条例8章99条内容梳理发现,其中有两个非常鲜明的特点。一是明确具体,便于执行与监督。比如,在落实政府职责时明确规定:严重雾霾天气要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限产,将大气污染控制等指标纳入官员考核内容,未完成环境改善任务的官员会被公开约谈内容;政府应依法公开排污费征收和使用情况,有关部门要实时发布大气环境质量信息,职能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后要及时处理等。其对企业的约束性规定也非常清晰明了:无排污许可证偷排污染物的,将被处罚10万~100万元;污染企业除了要交排污费,还要进行防治,并赔偿污染损失;对不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情况的企业罚款2万~10万元;能耗或排放超标的要付出更多的水电气费等。
二是实事求是。据了解,针对罚则条款,有的代表认为处罚力度还不够。“总体看,法律责任这章,处罚力度还是偏弱了些。”省人大代表、宿迁市产业发展集团董事长韩锋表示:“有的条款规定处罚在10万~100万元,不如就100万元做个起点,来重罚。”
对此,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公丕祥回应说,法律责任的确定要有严格的法律依据,江苏的条例草案必须要和上位法的法律精神相吻合。“比如,原来草案中规定的上限是50万元,后来,国家上位法作了修订,我们也进行了调整,将处罚金额上限调至100万元。”
公丕祥认为,条例草案的处罚其实力度还是比较大的,比如按日连续计罚,这一处罚依据就是今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环保法》。此外,条例草案还明确了“双罚制”,即对单位与法人代表、主管人员实行双罚。同样,省人大代表、环保部华东环境保护监督中心主任高振宁认为,按日计罚力度还是可以的,“比如,最低10万元,不改正的话,按日连续罚,那么金额也不少。”
当然,修改稿中对石化行业有关条款的修改也更加符合实际。比如,条例最终规定,石油、化工等生产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应当建立泄漏检测和修复制度,违规要处罚1万~10万元,而原草案规定是2万~20万元。
进入源头管控时代
条例实施在即,法规环境趋严。为此,省环保厅厅长陈蒙蒙表示,今后江苏环境治理进入“源头管控”的新阶段,今年PM2.5的平均浓度要比2013年下降7%。他同时透露,省政府已经要求对青奥会期间的环境管控措施中的一些有效方案进行常态化。
记者在江苏省化工行业协会了解到,2014年全省石化工业主营收入首次突破2万亿元,达到2.1万亿元,依然保持着重要的支柱产业地位。“正是由于石化产业体量较大,对大气影响的关联度较高,自然受到整个社会的较强关注度。条例的实施,对于行业来说无疑是巨大挑战。”该协会会长秦志强告诉记者,“但是,条例也将产生重大的积极作用,能够促进企业强化节能减排,加快产业调转速度。”(王云立)
陕西:甘为“蓝天事业”写春秋
“2014年陕西单位GDP能耗预计下降3.3%,四项污染物减排指标全面完成计划。今年我们要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强力推进‘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大力推广煤炭清洁利用,积极调整能源结构,全面推行超净排放、热电联产、脱硝除尘技术,实施‘两个一百亿’天然气利用工程。单位GDP能耗下降3.2%,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削减0.5%、1.5%、1.5%和6%。”在近日召开的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陕西省省长娄勤俭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这样说。
中国化工报记者了解到,这是该省继2013年超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后,去年交出的又一份满意答卷。其中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陕西化工行业使出了浑身解数,通过关停落后产能、进行环保改造等方式,为陕西的蓝天事业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去年1月1日起,《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施行,《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也同时出台,通过“关、建、治”并举,集中治理燃煤污染;“车、油、路”结合,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研、产、用”配套,提升科技治污水平,全面推进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等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
陕西能源消费结构以煤炭为主,燃煤会造成大气污染。虽然陕西化工行业煤炭消费量所占比例很小,也不是大气污染的主要因素,但该省石油和化工企业采取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等措施治污降霾,减少大气污染。
去年3月,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号锅炉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技术改造项目完成,转入正常运行,其余3台锅炉脱硝技改正在实施。同时,加强生产工艺调整和设备维护保养,有效使用锅炉烟气监控设施,确保烟尘对空排放全面达标;2014年,随着陕化节能减排技改项目建成投运,运行近40年的陕西陕化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老合成氨系统淘汰停运拆除完毕。预计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061.3吨、工业污水排放263.8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1372吨;去年2月,具有45年历史,设备陈旧、工艺落后、耗能高、污染重的咸阳市氮肥厂关闭后开始拆除,年可减少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87吨、氨氮排放量114.8吨、二氧化硫排放量265吨、氮氧化物排放量27吨。
去年10月1日起,陕西省范围内加油站供应的车用汽、柴油将全部达到国Ⅴ标准。这是继北京、上海、广东等一线省市后,我国西部首个提前实施国Ⅴ标准车用汽油的省份。按照《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成品油质量升级实施意见》要求,延长石油集团等炼油企业加快国Ⅴ标准升级改造,在所属的榆林炼油厂、延安石油化工厂、永坪炼油厂建设6套汽柴油质量升级改造项目,其中延安石油化工厂180万吨/年S-Zorb汽油精制装置成功产出硫含量仅为1.5ppm的国Ⅴ汽油基础油,在提升燃油品质的同时,从源头治污降霾,改善了空气质量。
延长石油集团利用航天技术转化的环保焚烧技术治理雾霾取得成效,并首先在所属延安炼油厂应用,成为全国炼油行业第一家废气脱硫脱硝、尾气排放达标的炼油企业,此后在延安石油化工厂硫黄回收装置含氨废气处理工段应用。
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胡海峰认为,解决雾霾的技术手段根本上还要依靠化工行业,在雾霾治理的前端和终端技术创新可做的文章较多,比如提高能源转换效率,提升油品质量,氨法脱硫脱硝,农药、涂料VOCs排放以及燃煤锅炉改造等。(李军)
吉林:代表委员为治霾发声
自去年入冬以来,吉林省部分地区持续发生雾霾天气,严重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这其中,包括汽车尾气排放污染、工业废气污染、燃煤锅炉污染、农村焚烧秸秆、随意焚烧垃圾等诸多原因。这也引起了参加吉林省两会的委员代表的关注。
●吉林省标记生物有限公司董事长姜伟:
应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改变以煤炭、石油等为主的能源结构,发展并普及太阳能、风能等在内的清洁能源。吉林省应大力加强对重污染、高排放行业的监管和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升级改造。对排放有机废气和恶臭污染的企业进行摸底建档,制定治理计划和实施方案。同时,严格控制煤炭消费量,禁止或限制新建高耗煤项目,推进地热资源和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新兴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和开发。
●吉林省政协经科委主任委员柳青:
随着雾霾天气频频来袭,对于秸秆的综合治理和利用愈发受到全社会的关注。解决秸秆焚烧问题,我认为一方面要加强对秸秆的充分利用,如利用秸秆造纸、发电、发展新型建材,用秸秆做家畜饲料等。但同时,也应注重秸秆还田,鼓励、支持农民使用先进的秸秆还田机械设备。总的来说,只有找到秸秆综合利用可行性出路,为农民切实带来经济利益,秸秆治理才能转化为自觉行动。
●吉林省政协委员张嘉良:
在防治雾霾灾害上,吉林省多以专项行动构筑应急体系,对工业排放严查严防,在居民燃煤供暖污染、农村农田焚烧等面源污染上鲜有举措,这也是入冬以来雾霾天气不减反增的一大成因。我认为应对雾霾天气,一般性应对措施远远不够,必须从立法的层面提升治理雾霾的重视程度,发挥法治的规范引领作用,建立治理雾霾的长效机制,把治理雾霾天气纳入到法治范畴,研究出台吉林省雾霾防治条例,建立完善雾霾防治法律体系,才是真正的治本之策。
●吉林省政协委员施立学:
吉林省雾霾的原因众说纷纭,到底是焚烧秸秆、汽车尾气、还是从外地过来?目前没有定论。我们曾三令五申不让焚烧秸秆,但现在仍然有这种现象。在入秋的时候,在乡下,“野径云俱黑,秸秆火独明”,几乎家家都在烧秸秆。农民在地里焚烧秸秆的主要原因是运输成本太高。我曾经走访过辽源一个种10公顷地的农民,农民告诉我最好的办法就是上打捆机。用打捆机把秸秆打成方形,能够储存十年,还可以直接送到辽源发电厂。关键是打捆机价格太高,30万元一台,普通农民没有实力购买,这也是现在存在的难题。(赵淑玲)
天津:抓好石化企业VOCs防控
在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天津市环保局局长温武瑞畅谈了2015年天津市防控和治理石油化工企业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的主要任务,提出了“率先制定标准,彻查泄漏点源,提升设备改造,实现全面治理”的具体措施。
温武瑞指出,天津市石油化工产业的发展发挥了经济引擎的作用,特别是石油化工产业的聚集地——天津南港工业区2014年正式纳入国家《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以来,已吸引了20余家世界500强企业落户,吸引投资3000多亿元。天津石油化工产业已稳居八大优势产业之首,石油化工产业每年均以20.1%的增长速度递增,其经济总量已占天津市经济总量的40%以上。
天津的石油化工产业拉动了天津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由于个别石油化工企业生产设备设施的自身缺陷,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所导致的环境污染事件时有发生。2015年天津市对石油化工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重点是严控VOCs排放,确定了“率先制定标准,彻查泄漏点源,提升设备改造,实现全面治理”的工作举措。
率先制定VOCs排放标准
温武瑞指出,控制好VOCs排放,首先要制定工业企业VOCs排放控制标准。天津市结合工业企业实际,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了首个全面覆盖了工业企业VOCs排放行业的综合标准——《工业企业VOCs排放行业标准》。该标准的出台,将对天津市工业企业VOCs污染控制、总量减排及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具有重要意义。
该标准为强制性标准,规定了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医药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涂料与油墨生产、塑料制品制造、电子工业、汽车制造与维修、印刷与包装印刷、家具制造、表面涂装、黑色金属冶炼11类重点行业及其他行业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限值、无组织泄漏与逸散污染控制要求、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管理规定及监测要求。
“按照《大气污染物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及《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我市现役源VOCs排放总量到2015年应削减18%。目前,国家尚未形成完善的VOCs行业排放标准体系,不能满足我市现阶段污染控制的需求。该标准的出台实施,对削减工业企业VOCs排放,控制臭氧、PM2.5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温武瑞说。
彻查企业泄漏点源
温武瑞提出,严控石油化工企业VOCs排放,首要任务是对涉及VOCs排放企业进行甄别,将这类企业生产设备、油气储罐、输运管道和相关设施做到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彻底检查和监测,对发现的泄漏点进行识别编号,建立完善的严控VOCs排放台账制度和维修修复制度,使企业VOCs排放底数清晰明了。以天津石化公司为例,自2014年8月以来,市环保局利用近4个月时间,对该公司21套生产装置进行了识别和监测,共发现20余万个VOCs泄漏点,平均每套生产装置存在1万个VOCs泄漏点。对存在的VOCs泄漏点进行了编号登记,并派出环保专家现场指导VOCs泄漏点的修复工作,明确了时间节点,对严控VOCs排放起到了促进作用。对于其他工业企业VOCs泄漏点的识别、监测和修复工作,市环保局同样安排专家组驻厂识别监测,并对识别监测和泄漏点修复工作提供专业设备和技术支持。
全面加快油品升级
温武瑞指出,一般来说,汽车尾气排放占城市PM2.5的20%~30%。油品质量的好坏,特别是油品中的硫含量,与尾气排放中硫酸盐的含量成线性关系,直接影响空气质量,也是雾霾天气产生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不进行成品油升级,只要求汽车排放标准提高,不会达到预期效果。对汽油车来说,硫含量不降低,汽车尾气的硫酸盐的排放不可能降太低,对柴油车来说,很多先进的减排技术根本无法使用。
温武瑞表示,加快油品升级对天津改善空气质量、推进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在对石油化工企业VOCs泄漏点进行识别监测的基础上,推动地方炼油企业进行改造升级至关重要。天津石化公司和天津石油公司分别组织实施了国Ⅴ汽柴油生产装置的升级工作。天津石化公司总投资7.4亿元新建和改造了相关炼油装置,国Ⅴ汽油已顺利供应市场。天津石油公司国Ⅴ汽柴油生产装置的升级改造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对地方炼油企业国Ⅴ汽柴油生产装置改造升级的推进力度。根据天津市政府要求,自2015年起,天津市全面实施车用汽柴油国Ⅴ标准,力争2015年底前天津市地方性炼油企业均具备生产国Ⅴ汽柴油能力。
温武瑞表示,对石油化工企业VOCs防控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对石油化工重点生产企业推行环保工作人员派驻制度,从源头上摸清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状况、环保设施和存在问题,严控污染源头;加大对石油化工企业环保监控力度,采取突击检查、不定期抽查和实时监控等有效手段,对VOCs排放进行监管,确保VOCs排放不超标;在加强对石油化工生产企业VOCs排放进行监管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环保执法队伍建设,对于环保队伍中存在的执法不严、敷衍了事、不作为等行为,严加查处,绝不姑息;对于造成污染的企业按照《环保法》的相关规定严加惩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孟德贺)
福建:议案提案关注空气质量
在福建省两会召开期间,公众关注的生态文明建设热点问题继续成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热议的话题。他们认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让青山与“金山”共存,实现生态与经济双赢。
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福建省人大代表提出了修改《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制定《福建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报告管理条例》等议案和尽快出台福建省流域生态补偿办法、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实施绿色GDP考核等建议。同时,鄢萍等10名代表提出《福建省生态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立法议案、《福建省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立法议案,陈展弘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尽快制定《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议案。
省政协委员提案中有,省致公党的《关于海域开发利用及完善相关补偿机制的政策建议》和《关于加快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工作建议》,省民盟的《关于建立福建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的建议》和《关于我省耕地污染现状的对策建议》,省台盟《关于做好农药包装容器回收处理的建议》,省政协人资环委《关于福建省进口固体废物管理亟待加强的建议》,陈秀雄委员《关于一般工业固废垃圾的处理建议》,陈建民委员《关于泉州东海组团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安置问题的建议》,曹辉委员《关于福建省促进清洁能源替代传统能源的建议》等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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