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清理三类环境违法项目
更新时间:2015-03-06 09:28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曾咏发
阅读:1087
福建省环保厅日前下发通知,对全省建设项目环境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2015年底前完成全省所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清理排查。
据了解,福建省此次活动主要清理整顿以下三类项目:
一是法律、法规禁止建设区域的项目。重点整治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排放污染物的项目;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以及位于未划定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的自然保护区内的项目。
二是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项目。重点整治环评文件未经批准、超期开工或重大变更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擅自动工建设的项目;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的项目;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
三是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的项目。重点整治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的项目;施工期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项目;试生产未按要求备案或以试生产为由,超过法定期限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的项目;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正式投产的项目。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