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三大工程”立体治污
昔日荒芜的乱石坡、尾矿滩,如今树木成林;曾经的“臭水河”、“污水沟”,如今汇成清澈的辽河水;雾霾天正逐渐减少,空气环境质量趋于好转……这一切,得益于我省实施的青山工程、碧水工程和蓝天工程。辽宁生态环境不断向好,百姓享受美好生活环境的愿望正在变成现实。
作为老工业基地,我省环境污染欠账多,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尚未得到根本性转变。为有效改善生态环境,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全面开展“立体治污”,先后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碧水、青山、蓝天”三大工程,并取得明显成效。
围绕巩固辽河治理成果,我省加大水污染源排查整治力度。环保部门有针对性地强化对废水直排企业和废水重点污染源的巡查,加强对企业自建每日1000吨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确保废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水稳定达标排放。目前,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基本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全省污水处理率达75%。
为“三大工程”保驾护航,去年以来,省环保部门围绕巩固辽河“摘帽”成果、“蓝天工程”、大伙房饮用水源保护等中心工作,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污染物直排、偷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取得良好效果。据了解,“蓝天工程”计划实施5852个项目,到去年末,已经完成4277个,淘汰燃煤小锅炉1.8万个,我省空气质量优于全国重点城市平均水平。
加强大气污染源执法检查。全省重点检查电力、钢铁、水泥、石化、化工、玻璃、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排污企业的除尘、脱硫、脱硝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严查擅自停运闲置治污设施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以环境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治理,建立并完善环保公安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省环保厅与省公安厅联合开展“亮剑斩污”专项行动,巩固辽河治理成果、确保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2014年,我省全面开展治理雾霾亮剑行动,对大气违法排污企业实施集中整治。省环境监察部门有效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认真查办环境信访案件。省公安厅与省环保厅实行“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查办、直接曝光”的方式,开展污染犯罪案件侦查。
全省“立体治污”成效显著。数据显示,自2013年以来,在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有所下降的大背景下,我省的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三项指标均呈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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