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大保障改善空气质量
目标
2015年,空气中PM10和PM2.5年均浓度分别比2013年下降15%和13%
三大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任务项目化、工程化,明确完成时限要求和责任人,健全完善督查、通报和曝光工作机制
二、完善考核体系
制定2015年度考核评价办法,对各区空气质量改善绩效进行考核排名并向社会公布。
三、加大治理投入
市财政列支3亿元,各区(管委会)财政分别列支4000万元,设立改善空气质量专项资金。
◆本报记者魏红明鄢祖海
武汉市改善空气质量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发布了《武汉市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2015年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市将通过实施八大重点任务29项措施,全力改善空气质量。
《方案》明确了“一个目标、八大任务、三大保障”。目标是力争2015年,全市空气中PM10和PM2.5年均浓度分别比2013年下降15%和13%。八大任务包括加大企业污染治理力度、深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全面推进扬尘污染治理、强化禁烧监管和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加强城市规划和绿化建设、强化环境能力支撑、加强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等。
为确保八大任务落实到位,《方案》提出29项具体措施,每项措施均明确了责任单位和主要配合单位,并制定了落实任务的时间表。同时,《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强化考核和资金投入三大保障措施。
淘汰7万辆黄标车和老旧车辆
据国家减排核查数据显示,武汉市机动车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中氮氧化物占全市总量的1/3,其中黄标车排放量占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总量的一半,部分老旧车辆的排气污染对空气环境质量也有明显影响。
为此,武汉市将进一步加快黄标车及老旧车辆的淘汰。据了解,武汉市约有黄标车11.74万辆,去年已开展提前淘汰工作,2015年年底之前,全市将继续淘汰7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辆。同时,将黄标车禁行、限行范围从主城区扩大至新城区。今年5月1日之前,武汉市所有新城区将对黄标车采取限行措施。
为进一步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今年武汉市将继续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确保全年机动车接受环检,并建立上路行驶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监控系统,对冒黑烟的机动车一律查处。
为改善空气质量,今年,武汉市将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进行摸底调查,建立排放源清单,并实施总量管控。《方案》针对挥发性有机物明确了多个重点治理项目,包括推进中石化武汉分公司、神龙汽车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治理。完成全市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在汽车、印刷等工业生产领域及社会生活领域,推广低毒、低挥发性有机物溶剂和涂料。
工地扬尘是PM10的重要污染来源,由于污染往往发生在瞬间,执法部门取证和监管一直存在困难,不少施工单位也借此钻空子。
为解决扬尘污染问题,《方案》明确,今年武汉市将对工地扬尘开展在线监控,在建设工地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控装置80套,通过实时监测和取证,加大执法力度。
推进地方环境立法,对环境违法行为严管重罚
在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的同时,武汉市还将强化环境能力建设,健全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点建设。建成4个城市边界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并正式投入运行,加强区域大气污染对武汉市空气质量影响的监测和研究。
环保、气象部门加强会商研判,通过电视和网络等媒介,开展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提高空气质量预报能力和技术水平,开展空气质量72小时预报,认真做好重污染天气监测和预警信息发布。
同时,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法制支撑,推进地方环境立法工作。推动《武汉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法制支撑。
严格落实环境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通过实施按日连续处罚、责令限产或停产整治以及查封或扣押等法律手段,形成对环境违法行为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武汉市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在全市主要新闻媒体发布武汉市大气污染治理的目标任务和进展情况,在政府部门网站推动建立信息发布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继续推进重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督促重点污染企业严格按照规定公布污染物排放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环保信息,鼓励企业利用多种形式主动公布环境信息,强化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市财政列支3亿元设立改善空气质量专项资金
为确保改善空气质量任务顺利完成,《方案》详细制定了组织领导、强化考核和资金投入三大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方案》明确,各区政府和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并分解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将各项工作任务项目化、工程化,明确完成时限要求和责任人。武汉市空气质量办要健全完善督查、通报和曝光工作机制,加强对各区和各单位落实年度工作方案的指导、督促、检查。
完善考核体系,加大考核力度。武汉市将建立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制定出台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实施情况2015年度考核评价办法,对各区空气质量状况、空气质量改善绩效以及各区改善空气质量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并向社会公布。
加大治理投入,提供资金保障。为确保《方案》顺利实施,武汉市、区两级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市财政列支3亿元,各区(管委会)财政分别列支4000万元,分别设立改善空气质量专项资金。重点加强对黄标车及老旧车辆的更新淘汰、大气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和科学研究、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支持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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