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首度开出按日计罚罚单
涉及6家企业,总额2047.57万元。河北省日前对外公布首批环境违法按日计罚罚单。其中,枣强县污水处理厂接到这次处罚金额最高的一张环境违法罚单,罚款金额达684.68万元。
对6家企业开出2047.57万元罚单
“开出2047.57万元的罚单,原因是这6家企业在27天内被发现两次超标排污。”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殷广平介绍说,这些企业所在地的环保部门根据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环保法》,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算起,按照原处罚数额对其按日计罚。
殷广平告诉记者,枣强县污水处理厂被处罚,与污染物超标程度和排水量有关。在全省1月30日开展的“利剑斩污”零点行动中,抽查发现这家企业的排水口污水COD浓度为115毫克/升,2月25日第二次抽查中浓度为75.5毫克/升,均超出50毫克/升的排放标准。经过核算水量、排污费等复杂计算,环保部门得出684.68万元的处罚金额。
万全县污水净化研究中心、青县河东污水处理厂、泊头市污水处理厂、滦平县德龙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霸州市国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也在这批罚单中“榜上有名”,分别被处罚674.01万元、266万元、247万元、142.88万元、33万元。
殷广平表示,高额罚单不仅让违法排污企业付出更高的成本,而且会影响企业的信誉。“如果再次被发现环境违法,案件将被移交公安部门。”
据了解,3月底,河北省环保厅、省公安厅联合开展2015年“利剑斩污”第三次远程执法抽查“零点行动”,利用远程执法抽查装置定时取样功能,对全省11个设区市和两个省直管县的25家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远程执法抽查。
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局长赵军告诉记者,根据各市上报的监测结果,此次抽查的污水处理厂中有9家超标排放,7家为2月25日抽查超标的复查企业,目前,各市环保局已按河北省环保厅通知要求对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依法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及处理。
“看到环保部门此次动真格了,企业整改的速度与以往相比快了许多。”赵军告诉记者,6家企业均已开始整改。其中枣强县污水处理厂已开除了两名直接责任人,对曝气头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了达标排放。
殷广平表示,下一步,河北省要在50多家重点企业安装烟气远程执法抽查系统,解决涉气环境违法证据采集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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