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污第三方:开启万亿大市场
2014年,“铜陵有色污染事件”、“腾格里沙漠污染事件”至今触目惊心。如何治理环境污染,尤其是工业减排,第三方治理是一条新路。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排污者通过缴纳或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委托环境服务公司进行污染治理的新模式。第三方治理是推进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专业化、产业化的重要途径,是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的有效措施。
4月16日,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水十条”中的解读附件显示,加大治污投资力度,将可带动环保产业新增产值约1.9万亿元,其中直接购买环保产业产品和服务约1.4万亿元,使环保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在“长牙齿”的新环保法背景之下,污水第三方治理迎来的,是史上最大利好。
这样的利好涵盖的不仅仅是污水处理领域,涉及环境污染治理的领域都可以采用第三方治理模式。近日,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会长文一波对记者说:“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就像过去在自己家里做饭,现在到餐馆去吃饭。过去企业自己建设和运行环境基础设施,现在甚至未来,大家会选择用市场的方式,把企业治污的事交给第三方来处理。”
污染治理产业化与专业化提速
多年来,我国工业污染防治一直走的是“谁污染谁治理”的分散治污之路。这样的管理模式虽然对我国工业污染治理起到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谁污染谁治理”的管理模式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挑战。
挑战最关键的问题在于,企业作为市场竞争主体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难以从宏观和长远的角度建立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自我约束机制。
例如,2014年,“铜陵有色污染事件”、“腾格里沙漠污染事件”至今触目惊心:5月,铜陵安徽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超标污水直接排入长江,造成水体污染;9月,腾格里工业园区化工企业将未经处理的污水排入沙漠,严重破坏沙漠生态环境。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这是环境管理制度的重大创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它作为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点任务,明确要求“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为此,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以及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专项改革领导小组把研究提出《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列为2014年年度重点改革任务之一。就在今年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颁布,而在3月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列入今年工作部署。
工业减排采用第三方治理模式,一方面排污企业由于采用专业化治理降低了治理成本,提高了达标排放率;一方面政府执法部门由于监管对象集中可控而降低了执法成本;此外,由于引进市场机制,还可以刺激环保企业和产业的发展。
“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并不是国家强制措施,但在新环保法实施后,国家的“铁腕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尤其是新环保法通过“按日连续计罚”政策大幅提高企业违法成本,通过对企业、政府与第三方机构相关责任人施加行政和刑事处罚降低企业与企业负责人的违法动力。此大背景对企业治理污染形成了倒逼机制,采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反而成为企业一个较为靠谱的选择。
文一波这样解释:“比如一个化工企业在本行业里很专业,但是污水处理不一定很专业。第一我是治污专业的,可以确保企业达标;第二,我的运营成本一定比他的低。因为在运营过程中间,我不止运营一个项目,会多个项目同时运营、管理,我对公共资源的采购肯定更有经验,基本上是同等投入的情况下,我还可以盈利。”
据文一波介绍,现在的工业和市政污水排水量基本差不多,市政污水排水量一天1.6亿吨,但工业污水的治理难度更大,从投资和运营成本来看,是市政的4到5倍。过去市政污水处理运营市场是500亿元,工业的应该是2000亿元规模。工业污水处理市场对第三方开放,体量会很大,市场潜力巨大。
行业管理亟待规范
节能环保产业是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的七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在培育和发展过程中,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无疑是相辅相成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明确指出,近年来,各地区、有关部门在第三方治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初步成效,但还存在体制机制不健全,法律、政策有待完善等问题。
在健全第三方治理市场,建立起规范的市场秩序上,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中的“第三方”——行业管理不容忽视。
今年,全国工商联《关于加快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提案》中,在披露排污企业环保投入不足的现状之后,提案将行业管理方面的问题列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中的第二大问题。
该提案初稿来自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该商会指出,《关于废止(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实施,从行政审批角度降低了污染治理专业企业进入相关业务领域的门槛,但是,低质低价中标等不正常现象扰乱和破坏了行业秩序。
文一波介绍,我国环境服务业整体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中小型环境服务运营商的技术及环境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部分企业以降低环境治理标准为代价,刻意压低环境服务价格以抢占市场,污染企业选取委托合作方时缺乏有效的判断依据,低质低价中标屡见不鲜,不利于国内环境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提案建议:建立第三方治污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完善第三方治理主体的社会评价体系,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平台的作用,逐步在行业内建立基于项目业绩的信用评价体系,包括行业“黑名单”及“推荐名单”的诚信体系等,形成全国第三方服务企业数据库。
“方向正确、论据合理的提案要坚持提”
在雾霾等环境问题凸显的背景下,环境保护是今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讨论的焦点话题。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贾康在提案中建议,加快环境税立法,尽快推进环境税改革,在进行结构性减税的同时,开征环境税。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在税费征收上也正处在纠结之中。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赵笠钧对记者说:“我们专注工业污水第三方治理很多年了。以前,企业自己治理,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运营费用可计入企业生产成本,不用纳税。排污企业将环保项目委托给第三方环境服务公司后,环境服务公司需缴纳增值税等税负,客观上降低了环境服务行业微薄的利润空间,整体上增加了社会污染治理成本。”
“当前国家在推进第三方治理,应当早点着力解决这个税收问题。”赵笠钧表示。
对此,全国工商联提案建议,尽快制定第三方环境服务公司或项目的认定及财务核算办法。针对第三方委托治理项目收入,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得税减按15%征收。对于环境治理设施项目,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事实上,我国此前已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完善资源税费制度”,包括全面改革资源税以及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不过,尽管环境保护税法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14年立法计划,但草案还没有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方向正确、论据合理的提案要坚持提。哪怕提了以后没有回应,我们还可以再提,连续提5年、8年。因为这是一个互动的推进过程。”贾康说。
多年来,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为全国工商联提供了不少提案初稿建言行业、产业,有关部门也多次邀请了该商会企业人士代表座谈、沟通,这种互动对环境服务业的健康发展确实起到了一定的正面推动作用。文一波表示,商会将一如既往,充分发挥了解行业的优势,继续为环保节能产业贡献智慧,为上层决策提供参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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