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赤水河流域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贵州省遵义市认真贯彻贵州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齐心协力推进赤水河流域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遵义市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用途管制制度,加强水资源管理。完成了《赤水河流域自然资源用途管制研究》起草工作,拟定了《关于对赤水河流域自然资源统一登记确权工作方案》,以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推进林业资源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改革。加强水资源管理,遵义市、赤水市下发了水资源管理相关意见和办法。
二是划定生态红线,保护生态环境。只有守住红线,才能改善环境质量,遏制环境污染。仁怀市、赤水市、习水县制定了生态红线相关方案和规划。待贵州省水利厅《赤水河流域(贵州省境内)3条红线指标分配方案》下发后,可在赤水流域全面实施生态红线划定工作。为了保护好水质,全面实施河长制改革,各县(市)制定河长制考核实施细则。推进“四河四带”建设,编制实施了《遵义市赤水河流域“四河四带”总体规划(2014—2020)》。施行环境质量公布制度,遵义市从2014年1月起实行空气质量全市排名。
三是引入市场机制,推进第三方治理污染。赤水河流域各县(市)在在线监控设施推行第三方运营的基础上,向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工业污染治理等领域延伸。
四是探索自然资源审计制度,积极进行试点。赤水市作为贵州省两个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县市之一,2014年3月~5月积极配合贵州省审计厅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组,完成了赤水2011年~2013年度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探索建立了相关制度,为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提供了经验。
五是改革投融资制度,推进环保设施建设。多种方式融资推进白酒企业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多渠道融资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取政府投入和BT模式相结合推进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六是强化联合执法,推进司法制度改革。遵义市与泸州市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赤水河流域环境联动执法已上升为贵州、云南、四川3省的联合行动。环保司法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在市中院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审判庭,在遵义县和仁怀市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法庭。
随着生态文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遵义市环境质量逐渐向好,环保基础日益巩固,肆意破坏环境的行为得到遏制,环境意识大幅提升,各方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更加积极主动。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启示如下:
改革创新是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没有现成的方法可用,只有依靠改革创新,摸着石头过河。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要以问题为导向、以市场为导向,运用创新思维,并从制度层面向操作层面递进,调动各方的积极性。
宣传引领是条件。要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宣传引领工作不可缺失。要开展广泛、深入、持久的生态文明宣传工作,把企业和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地方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让制度真正发挥作用。
齐抓共管是保障。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需要各方联动。赤水河流域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以贵州、四川、云南3省通力合作为前提,以流域各市(州)联动为基础,以环保、公安、司法队伍为先锋队,以广大干部群众为主力军,从外至里、从上至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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