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凌云坚持"生态立县 绿色发展"防治污染
“今年,全县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要求控制在922吨以内,氨氮排放总量要求控制在84.9吨以内,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要求控制在1078.1吨以内……。”5月5日,广西省凌云县人民政府县长伍奕蓉在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上述的奋斗目标。为确保目标现实,该县强调,做好环保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全县上下携起手来,坚持“生态立县,绿色发展”理念,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千方百计啃下污染减排、大气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治理等困扰环保工作“硬骨头”,谱写巩固发展根基,造福子孙后代的崭新篇章。
突出重点。加快推进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切实解决进水浓度低达不到减排认定这一突出问题;按照国家要求完成项目治理,保证养殖畜牧业污染达到标准,推进生态农业发展;加强督查监管,对养殖污染减排、冶炼、水泥企业的总量控制和预警,对超出总量控制的企业要采取通报、限产或停产措施。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格产业环境准入;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推进工业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巩固电力等行业的减排成果,推进二氧化硫全面减排;强化氮氧化物治理,全面实施降氮脱硝工程;开展工业烟气粉尘治理,防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严格控制重金属污染,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严格执行行业准入政策,限制涉重金属项目,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强化重金属监管能力建设,建立突发性重金属污染应急响应机制作。
加强监管。用好用活动新《环境保护法》,充分利用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环保执法新手段,严惩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进行“综合整治”,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按日计罚,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对涉嫌污染环境罪的,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加强联合执法和共同治理,建立和完善联动执法相关制度,建立案件移送、重大案件专题会商等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树立突发事件防范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深入细致地做好风险点防控排查工作。全面梳理环境风险,加强各种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建设和突发环境应急处置演练工作;充分发挥其日常监管、纠纷调处、宣传引导等作用;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让社会公众知晓、共同监督,共同参与。
主动作为。坚持“生态立县,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经济发展,争创“国家主体功能区重点生态功能示范县”。大力发展生态产业,结合凌云县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属于限制性开发区域,重点发展新型的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等产业,在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的基础上,打造生态工业园区、生态农业基地。加强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加快污水、垃圾处理,饮用水源地、农村供水等设施建设;重点实施泗城镇陇雅村、览沙村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做好坡脚水库水源头那立新、九旦等村屯的污水处理;加大节能减排降碳工程实施力度,抓好污染减排、大气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治理三大方面的污染防治,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建设生态廊道、加强河流污染治理工程。结合“美丽凌云˙生态乡村”活动,加快农村道路硬化、饮水净化、村屯绿化工作。
强化措施。加强环保宣传,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环境保护;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在污染治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等方面投入资金和技术;加强社会监督,对重大环境违法事件和环境问题提供线索的,要予以重奖;按照“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要求,把环保工作放上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严格的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健全考核制度,落实环保“问责制”,实行“一票否决”,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依法追究责任;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环保部门硬件和软件建设。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全县上下树立“守土有责”的思想,动员和争取一切力量,共同来做好环保工作;通过会商协调、综合督查、进度通报等多种形式及时地提醒和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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