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等14城被列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试点城市
5月15日,记者从石家庄市环保部门获悉,在环保部开展的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中,石家庄和北京、乌鲁木齐等14个城市被选为试点城市。此项工作将为空气质量预测预警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提供科学依据。
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可以为识别大气复合污染来源、空气质量预报预警、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制定及效果评估以及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等工作,提供核心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撑。
环保部高度重视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此次,选取了石家庄、北京、天津、沈阳、上海、南京、福州、济南、武汉、长沙、广州、深圳、成都及乌鲁木齐等14个城市,作为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试点城市。
根据要求,试点城市优先以2014年为基准年,将源排放清单分为固定燃烧源、道路移动源、开放扬尘源和油气储运源等,对各排放源的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等9种污染物进行调查,做到大气污染物“全覆盖”。
石家庄市环保专家表示,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建立是一项调查范围广、涉及企业多、时间跨度长、专业要求高、运用技术新的系统工程。目前,我市已制定了较为完整的实施方案,构建高时空分辨率的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及动态更新平台,下一步将按照环保部要求,陆续开展人员培训和方案的编制相关工作,力争高质量、高效率地按时完成该项工作。
此项工作的完成,将为石市空气质量预警预报、PM2.5精细来源解析、空气质量达标规划、重污染应急预案的制定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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