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积极运用标准化手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015年4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4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国家专项行动。会议要求,适应日益严格的排放标准,是改善环境、治理雾霾等污染、促进绿色发展、增添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扩大投资、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消费需求。
北京市积极落实中央要求,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发挥标准化在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5月13日,市委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加强城市管理与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就运用标准化手段推进城市管理与服务做出全面部署。
近期,北京市有关部门采取一些列措施推进工作落实。
4月30日,市质监局发布《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汽车整车制造业》、《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等22项地方标准。
5月1日,《供热锅炉综合能源消耗限额》、《商场、超市能源消耗限额》等地方标准开始实施。
5月13日市政府批准,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发布《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油与石油化工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木质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5项地方标准,将于7月1日起实施。五项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标准的发布与实施将对本市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以及改善空气质量产生显著环境效益。
5月25日,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公安交管局发布《关于实施重型柴油车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公告》,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6月1日起,凡申报北京环保目录的重型柴油车(发动机)其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V阶段)》国家标准(GB17691-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台架工况法)》地方标准(DB11/964-2013)和《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车载法)》地方标准(DB11/965-2013)中第五阶段排放控制要求。北京市成为全国第一个全面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地区。
根据2014年发布的《北京市大气环境PM2.5污染现状及成因研究》显示,常年情况下区域污染传输占北京市PM2.5污染的28-36%,本地污染排放占64-72%。在本地污染排放中,汽车尾气占31.1%,燃煤排放占22.4%,工业污染排放占18.1%,扬尘排放占14.3%,农业、餐饮油烟、汽修等其余污染排放占14.1%。北京市坚持问题导向,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和首都标准化委员会统筹协调下,通过建立完善标准体系、设立百项节能工程等手段,各行业部门齐抓共管,充分运用标准化手段有针对性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一、加大控车减油力度,削减机动车污染排放
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突破了560万辆,机动车尾气污染成为大气污染的最主要来源。通过标准的制修订,加强经济政策引导,强化行政手段约束,使全市机动车结构向更加节能化、清洁化方向发展。
2012年,发布实施第五阶段《车用汽油》、《车用柴油》两项地方标准,在全国率先实施了第五阶段油品标准,标准中规定硫的含量比原来的标准严格了5倍,有效降低了硫化物含量的排放浓度。
2013年,发布《轻型汽车(点燃式)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北京Ⅴ阶段)》地方标准,在全国率先执行第五阶段轻型车排放标准。据初步测算,标准实施后单辆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将减少43%左右,对缓解北京市机动车污染、改善空气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组织实施《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台架工况法)》、《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车载法)》、《非道路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地方标准,强化排放管理。
2014年,发布实施修订后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双怠速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汽油车双怠速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等地方标准。
2015年,将研究第六阶段车用燃油地方标准指标限值并开展车油适配实验、基本完成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初稿编制工作作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5年工作措施,积极推进。
北京市积极参与电动汽车国家标准创制。2010年起率先在全国开展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相关标准研制工作,成立电动汽车产业标准化工作组开展研究工作。2015年4月,国家标准委公布2015年第一批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城市公共设施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城市公共设施 电动汽车充电站、电池更换站运行管理服务规范》2项项目由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联合相关单位组织起草。
二、压减燃煤,削减燃煤污染排放
北京市坚持能源清洁化战略,因地制宜规范清洁能源的建设使用,通过标准的发布实施保证“减煤换煤”和煤改电的建设需求。
2014年,发布实施《低硫煤及制品》地方标准。该标准要求所有用煤企业不管是民用还是工业,都必须使用硫的含量小于等于0.4%低硫煤,此项指标优于国家特低硫煤分类指标,从源头控制燃煤二氧化硫的排放。标准中也对工业用及民用煤灰分指标进行了分别规定,在保证热值的前提下有效减少了固体污染物的排放。为防止散料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产生粉尘污染,该标准对民用煤,除蜂窝煤之外,还要求必须使用包装袋或包装箱进行包装,并对产品进行批次、生产日期等信息的标注,以便于问题产品的质量追溯等。
三、强化清洁生产和能耗限额管理,削减工业污染排放
北京市加强对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工作的总体指导,先后制定发布《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技术规范》、《工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通则》地方标准。在汽车整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家具制造业、印刷业、石油炼制业等耗能高、污染重的领域重点推进清洁生产工作,制定发布5项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地方标准。
根据北京市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总体布局,选择关键发展产业和重点耗能领域,制定发布数控机床、液晶显示器、普通乘用车、原油加工等25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地方标准,移动通讯基站、数据中心等2项能效分级地方标准,充分发挥标准作为加市场准入与退出的调控杠杆作用。
四、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削减扬尘污染排放
2014年,北京市发布实施《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识、监控和密闭技术要求》地方标准,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营、车箱密闭的技术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有效抑制扬尘污染、杜绝遗撒渗漏、控制超载超速、查处随意倾倒起,是全国率先推出智能化渣土车相关标准的城市。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能源消耗限额》地方标准,让污水处理更合理用能,起到了节能减排作用。加强了对北京已建成大中型污水处理厂41座、城镇小型污水处理厂50座的能耗审核,污水处理后达到一级B类标准,总体节能8%左右。这也是全国首个针对污水处理能耗限额的标准。
2015年,实施《供热锅炉综合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实施,预测年降低能耗2.5%左右,节约能源35万吨标准煤左右。实施《商场、超市能源消耗限额》地方标准,预计节约电力10.36%,节约标准煤9.23%。实施《电梯节能监测》地方标准,指导电梯能效监测及其能效评定工作。实施《公交专用车道设置规范》地方标准,针对首都公共交通发展特点,首次明确双向2车道道路也可施划专用道。标准中还规定了借道区和公交专用导向车道的设置方法,促进公交专用道网络化。根据对标准实施效果的预测,北京市公交专用道里程将达到580公里以上,更加适合北京绿色交通、绿色出行的发展要求。
北京市房屋建筑类建筑施工,年开复工为1.9亿平米,3300多个施工现场,轨道工程100个标段,近200公里。2014年以来,通过实施《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和《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地方标准,对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提升了全市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水平。通过实施《再生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城镇道路建筑垃圾再生路面基层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等地方标准,有效利用建筑垃圾资源,解决了建筑垃圾乱堆乱倒和无序填埋现象,进一步保护了生态环境资源。
五、加强园林绿化建设,营造优美生态环境
北京市启动平原地区100万亩林造林工程,提升城市宜居环境和广大市民生活品质。围绕工作需求,制定实施《平原地区森林生态体系建设技术规程 景观生态林》、《平原地区森林生态体系建设技术规程 公路、铁路、河流绿化带》等系列标准,有效地指导了造林工程,确保了首都景观生态林建设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确保了成林后生态效益的最大化,对提高首都重点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和水平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和管理基础。作为是我国首批的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市之一,林业碳汇作为重要的补充抵消机制被纳入了全市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当中。发布实施《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技术规程》地方标准,为增汇目标的科学统计提供技术支撑,规范行业减排增汇目标量化工作的开展。北京湿地不仅具有涵养水源、调蓄洪水、调节气候、净化污染、提供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等生态功能,也为人们提供了丰富的产品资源、历史迹地和休闲观光场所等社会服务功能。目前正在组织修订2010年发布的《北京市级湿地公园建设规范》、《北京市级湿地公园评估标准》地方标准。
六、加强地方标准管理,鼓励创制相关技术标准
北京市加强地方标准全流程管理,确保地方标准质量。2013年明确了每项节能标准的归口部门负责复审工作,建立了节能标准的复审机制,从2014年起每年对发布满五年的地方标准进行复审,根据产业政策的调整、节能技术的发展、社会需求的变革对节能标准进行及时修订。经复审,2014年启动修订《用水器具节水技术条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电力变压器节能监测》等6项节能标准。2015年启动修订《村镇住宅太阳能采暖应用技术规程》等3项节能标准。2014年起建立节能地方标准实施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对节能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与评价,加强能效能耗数据监测和统计分析。同时,充分发挥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资金的引导作用,对创制节能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进行重点鼓励。在北京市重点发展的技术标准领域和重点标准方向中,将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标准列为九大重点领域之一。“十二五”截至以来,共计补助节能环保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110项,投入补助金额727万元,涌现出一批诸如《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移动通信手持机节能参数和测试方法》(行业标准)、《废胎橡胶沥青路用技术要求》(地方标准)等节能效益高、经济效益好的优秀标准。
2014年,北京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比上年分别下降9.35%、9.24%、5.40%和3.82%,提前超额完成“十二五”时期污染减排任务。全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7454.5万吨标准煤,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5.5%,降至0.349吨标准煤,成为全国最低,提前一年动态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截至2015年4月,北京市共发布涉及节能环保、污染治理类地方标准227项,约占已发布地方标准的五分之一。这些地方标准的发布实施,为北京市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北京市仍然面临人口规模调控难度大、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大气污染和交通拥堵治理需要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的局面。北京市将认真落实国务院标准化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发挥标准化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扎实推进世界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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