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未处理废水直排下水道 黄石铝业公司操作人员被刑拘
涉嫌污染环境罪,铝业公司操作人员被刑拘
楚天时报讯因将含镍超标17倍多的废水直排下水管道,2日,大冶男子曹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刑拘。
2月13日上午10点左右,大冶市环保监察人员对黄石一铝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工作人员曹某(52岁)正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用水泵直接抽排到城市下水管道,经环保部门检测抽排的废水含重金属镍超标17倍多,对环境造成污染。
根据法律,重金属污染超过国家标准的3倍就可以立刑事案件,于是大冶市环保局迅速将此案移交至大冶市公安局环保大队。
经查,铝材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些废水废泥,这些废水废泥有毒,正常情况下需用特定的环保设施进行处置。曹某所在的铝业公司有处理废水的设施,但初次作业的曹某为了图方便,直接将废水外排至下水管道。
本月2日,曹某被刑拘。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链接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要求严禁向城镇下水道排入具有腐蚀性的污水或物质。
要求严禁向城镇下水道排入剧毒、易燃、易爆、恶臭物质和有害气体、蒸汽或烟雾。
要求严禁向城镇下水道倾倒垃圾、粪便、积雪、工业废渣等物质和排入易凝聚、沉积、造成下水道堵塞的污水。
要求本标准未列入的控制项目,包括病原体、放射性污染物等,根据污染物的行业来源,其限值按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要求水质超过本标准的污水,应进行预处理,不得用稀释法降低其浓度后排入城镇下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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