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强力连破六起重大环境污染案件
据环保部门介绍,滨州市环保与公安部门联手,近期已连续破获6起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件。比较典型的有以下几个:
案件一:6月15日,邹平县环保局接到长山镇群众举报,该镇前石村有人倾倒工业废料。环保与公安执法人员赶到后,发现两处倾倒土坑,土坑内均存放有大量黑色、粘稠状液体,现场有强刺激性气味,两土坑均未作防渗处理。公安部门还在现场查扣两辆大型运输车,车内有大量散发着刺激性气味的不明废物,性状与倾倒地点土坑内存放的物料类似。经执法人员调查询问得知,3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利用渗坑倾倒危险废物。
案件二:5月27日,高新区环保局接到举报电话称广青路以北滨博大道以西花圈寿衣销售处有人非法经营处置“废油状”物质,有刺鼻气味。该局执法人员联合小营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后发现,4个(规格30吨/个)桶装灌,里面基本储满废油物质。此外,还有3个长方形土坑,里面均储满废油物质。经查,此为一无照经营废炼油小作坊,当地村民焦某雇佣孟某、李某填埋不能利用的原料油。经检测显示,该废油样品中甲苯浓度超标9.65×10000倍。判定,该废油属于危险废物,且数量超过3吨,已构成环境污染刑事犯罪。目前,该案件已移交高新区公安分局处理。
案件三:2014年11月11日,沾化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在沾化区泊头镇吕望工业园内一闲置养殖场后面的空场上发现150余桶化工废料(约30吨),并在空场内西北侧一渗坑内发现被倾倒的黑色油状化工废料。公安、环保部门对现场废料进行采样,通过鉴定得出结论,PH值接近0,是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公安部门立即对这起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经走访侦破,今年3月26日,民警在惠民将倾倒废料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及其同伙曹某抓捕归案。两人供述,2014年秋天,他们通过联系韩某,从淄博某化工公司非法转运化工废料400桶,贮存于吕望工业园内。民警立即采取措施,对韩某进行了抓捕。根据韩某的交代,他只是中间人,又向警方提供了淄博两个化工厂联系人孟某、牟某的信息。民警立即赶往淄博进行调查取证,并对当事人进行了传唤。通过审讯,孟某、牟某两人对在明知韩某等人无任何化工废料处置资质的情况下,仍然将自己公司的化工废料交于他们处置的犯罪事实。王某等人均以涉嫌环境污染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环保部门表示,当前,环境问题已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问题,日益严峻的环境污染,正在威胁着我们的生活和生命健康。涉嫌环境污染罪的犯罪嫌疑人虽然已经被绳之以法,但他们造成环境污染场地的修复治理工作,却需要付出高昂而漫长的代价和时间。环保部门提醒,如果群众发现环保违法行为,请立即拨打12369环保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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