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事件:别在“要环境还是要就业”间人格分裂
4个多月前的2月25日,因大气污染严重,华东督查中心约谈临沂市时任代市长张术平。作为新环保法施行后第一个被约谈的城市,临沂的污染经央视《焦点访谈》等媒体曝光,引发全国关注。重压之下,临沂在约谈后第5天,突击对全市57家污染大户紧急停产整顿,成为全国唯一在约谈后采取停产整顿的城市。关停之后,临沂至少有6万人失业,当地犯罪率也出现上升势头。(7月2日澎湃新闻)
这是一则让人感到恐惧的消息:6万人失业,犯罪率上升;同时,这又是一则无比接地气的消息:那么多人失业,那么多人丢了饭碗,6万失业的背后还可能存在十几万个没有养活的家庭……以至于读罢此新闻,笔者就差一点就同情起了这57家污染大户,也差一点就想批判这个在环保执法方面太有魄力的地方政府了。
然而,简单来想,这不过仍然是一个“要环境还是要GDP”的简单命题。关于这一问题,恐怕我们大部分人都是人格分裂的。有雾霾的时候,我们质疑地方政府为什么不处罚、不关停相关企业;关停了相关企业之后,又会有人质疑,为什么不“软着陆”,为什么让那么多人失业,出现犯罪等社会问题,怎么办?难道没有更人情化、更温情、更智慧的做法吗?
值得明确的是,近几年来,国家已经就“要环境还是要GDP”有了非常明确的精神——要留住青山绿水,要让APEC蓝常驻,要让人们记得住乡愁。同时,关于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另外一个含义就是要放缓经济发展的速度。应该说,是要生态环境的长远利益,还是要粗放型发展的眼前利益,都已经有了明确而正确的答案。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7月1日,习近平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应该说,本次深改会议,仍然把工作重心瞄向了环境保护。并且,体现了“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终身追责”的精神。这进一步表明,中央在环保问题是拥有明确的立场和态度。
更核心的问题在于,临沂关停污染大户的做法,完全合法。今年1月1日起,号称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也就是说,在这一问题上,被约谈之后的临沂市政府无情关停部分企业看似有些没有人情味,但却有理有据、合法合规。公众不应质疑什么。
同时,关于临沂的民生问题,我们还应该要形成以下三点共识:一是,停产整顿,并不是永久停产,而是要求企业上环保设备,进行脱硫脱硝之类的处理,之后再复工,即政府关停的目的仍然是环保,不是增加失业;二是,比失业更可怕的是犯罪,对于犯罪者,一定要依法严惩;三者,政府关停污染大户,从来就应该这么严,而且,全国各地政府都应该这么严。如其不然,所有的环保责任,都将只是空话。
在“穹顶之下”,政府对待污染大户就不应该讲人情、讲面子,更不应该让环保责任“软着陆”。因为,环保责任软了,则污染就会硬起来,雾霾就会多起来,而这恐怕是比让几万人暂时失业更可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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