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37家企业出现污染超标被通报
更新时间:2015-07-11 22:43
来源:国际能源网能源资讯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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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按照环保部《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环办[2013]81号)的要求,江西省省环保厅对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进行公布。从结果看,有37家企业出现超标被现场通报。
根据公告,二季度监督性监测中超标企业的情况为:废水企业有江西晶安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跃华药业有限公司、景德镇市开门子陶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废气企业有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等11家;污水处理厂有鹰潭市污水处理厂1家;重金属废水企业有赣州华兴钨制品有限公司、大余隆鑫泰钨业有限公司、江西奥沃森新能源有限公司等7家;重金属废气企业有江西格能电池有限公司、贵溪凌云铜业有限公司、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贵溪冶炼厂等5家;危险废物废气企业有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星火有机硅厂、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贵溪冶炼厂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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