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终身追责制度,加强资源环境保护
更新时间:2015-08-10 21:52
来源:内丘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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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针对决策、执行、监管中的责任,明确各级领导干部责任追究情形。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肃追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重视、加强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政府有关监管部门要各尽其责、形成合力。(新华网)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的经济虽然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为之付出的却是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的破坏。小时候的碧海蓝天,万里星空已经不复存在,而资源枯竭,空气污染和大气的破坏等问题却扑面而来。究其原因,除了我国民众保护资源环境意识不够到位,政府部门的监管缺失也拥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高楼大厦,康庄大路,是每一位在任一方的领导想要看到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所谓的高品质的生活。而就有一些这样的人,明知道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已经遭到了破坏,却还要反其道而为之。一些政府官员为了讲究面子工程,新官上任时总是要烧上三把火,拆房子,修路,办工厂,大兴土木。那些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好官还好,怕的就是那些唯GDP至上的官员,为了让自己管辖区域的GDP值高一些,上级领导视察时能够拿出个像样的发展图景,不惜为一些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工厂建设开启了绿灯。周而复始,排放到空气中的垃圾超出的了环境的承载能力,环境自然就会给人们亮起红灯。
而由于地方官员的调遣关系,真正追究其中的责任时,主管部门的领导早已“更新换代”所以问责起来带来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会出现“推皮球”的现象。
这次出台的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解决了我国生态环境追责的一大难题,这次试点工作即为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有责任的领导干部的追责提供了依据,又对现任的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告诫他们,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带来的经济发展是不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的。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并不是只有政绩工程才是评价一个官员好坏的标准,只有老百姓认可,群众拥护的官员才是我国真正需要的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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