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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环境保护:一切为了雪域高原的碧水蓝天

更新时间:2015-08-11 17:11 来源: 作者: 阅读:1844 网友评论0

      西藏是青藏高原的主体,拥有独特的自然环境,有着极为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矿产资源,呈现着碧水蓝天和广袤的草原,是我国的重要生态屏障和安全屏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西藏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为加强西藏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各族人民的生活质量,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半个多世纪以来,西藏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作为西藏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步推进,取得了重大成就。如今的西藏,不仅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安居乐业,而且山川秀美、河流清澈,动物多样、植物繁茂,成为名副其实的“香格里拉”。
 
    一、西藏的环境状况
 
    西藏位于我国西南边陲,地处北纬26°50′-30°53′,东经78°25′-99°06′之间,国土面积120多万平方公里,占我国国土总面积的1/8左右。西藏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被誉为“世界屋脊”和“地球第三极”,是我国、南亚、东南亚地区的“江河源”和“生态源”,是亚洲乃至北半球气候变化的“启动器”和“调节器”,是我国和东亚地区地理环境格局形成的地形屏障,对我国与东亚气候系统稳定起到重要作用,是中国水资源安全战略基地和水能资源接续基地,是我国和全球重要的生物物种基因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地区,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安全屏障,对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具有独特的战略作用。
 
    西藏高原是世界上山地冰川最发育的地区,冰川面积2.86万平方公里,冰川融水径流325亿立方米,约占全国冰川融水径流的53.6%。西藏湖泊总面积2.5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湖泊面积的30%,是世界上湖泊面积最大、数量最多的高原湖泊区。亚洲著名的恒河、印度河、湄公河(澜沧江)、萨尔温江(怒江)和长江都源于并流经西藏高原。西藏水资源总量达4482亿立方米,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达2.01亿千瓦,均居全国各省(区)之首。
 
    西藏地域辽阔,地势变化明显,地貌类型复杂,气候水平与垂直分异显著,生境条件多样,生态系统类型拥有除海洋生态系统之外的所有陆地生态系统类型。全区天然草地面积82.07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天然草地面积的21%,占西藏土地总面积的68.1%。西藏拥有的草地种类居全国之首,在全国18个草地类中西藏有17个。西藏森林面积1389.61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20.91亿立方米,保存着中国最大的原始森林,拥有北半球纬度最高的热带山地雨林和季雨林,特别是拥有世界上罕见的高生物量的雅鲁藏布江峡谷云杉林。西藏湿地面积6万多平方公里,约占全区土地面积的4.9%,居全国首位,并拥有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高山湿地。
 
        西藏的气候自东南向西北由暖热湿润向寒冷干旱呈递次过渡。自然生态由森林、灌丛、草甸、草原到荒漠呈带状更迭,复杂多样的地形地貌和特殊的生态系统类型,为野生动物的繁衍生息营造了天然乐园。西藏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省区之一,有高等植物6400多种,其中有特殊用途的藏药材300多种,39种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已发现野生脊椎动物798种,其中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25种,占全国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总数的1/3以上。约有600余种高等植物、200余种陆栖脊椎动物为青藏高原所特有。
 
    全区大部分森林、江河、湖泊、草场、湿地、冰川、雪山和野生动植物等都得到了较好的保护,全区的水、气、生态环境质量一直保持在良好状态。迄今为止,西藏仍然是世界上环境质量最好的地区之一。
 
    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众所周知,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前的旧西藏,长期处于封建农奴制的统治之下,生产力发展水平极其低下,基本处于被动适应自然条件和对自然资源的单向索取状态,根本谈不上对西藏生态环境客观规律的认识,也谈不上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那时,人们使用的燃料基本上是牛粪和砍伐原生植被,每到冬春季节,黄沙漫天,甚至连小石子都能吹起来,人畜混居的现象普遍存在,广大农牧民连基本的饮用水安全都得不到保障。
 
    西藏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起步于西藏和平解放以后,并随着西藏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而得到发展。西藏和平解放之初,为了揭开青藏高原的奥秘,促进西藏的社会进步与发展,中国科学院西藏综合考察队对西藏的土地、森林、草场、水利和矿产资源进行考察和评价,提出了科学开发利用的意见,从而开启了科学认识、利用和保护西藏生态环境的进程。与此同时,改善西藏高原生存条件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逐步开展起来。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成立以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伴随着人民民主政权各方面工作的开展纳入议事日程,得到组织上的保证。改革开放以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随着西藏现代化的发展日益受到重视,西藏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事业在法制化的轨道上不断得到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高度重视西藏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不断构筑稳固的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温家宝总理强调,要充分认识做好西藏环境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爱护西藏的山山水水、一草一木。张庆黎书记指出,要保护好雪域高原这片碧水蓝天。向巴平措主席指出,要倡导‘保住青山绿水也是政绩’的正确政绩观,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
 
    在中央政府高度重视的同时,用于西藏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投入也不断加大,“十五”期间,全区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资金达32亿元,2006-2008年就达到了32亿元。在投资方向上,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投资比例也不断加大,国务院批准的180个西藏自治区“十一五”规划项目(其中“十一五”期间总投资为778.8亿元)中,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项目达23个,投资达到64.2亿元,“十一五”期间投资28.4亿元,占3.7%。
 
    生态环境保护基础性工作。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03年发表了《西藏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白皮书。自治区出台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意见》、《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意见》,先后批准实施了《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等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开展了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生态功能区划、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生态补偿研究等生态环境保护基础性工作。
 
    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构建。为整体推进西藏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形成有效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的合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自治区从2005年3月开始,组织编制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并于2006年2月上报国务院审批。经过近4年的努力,《规划》于2009年2月18日经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规划》提出了三大类10项工程,一是以保护自然生态系统为主的重点保护工程,包括天然草地保护、森林防火及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及保护区建设、重要湿地保护、农牧区传统能源替代等5项工程;二是以退化生态系统修复、重建为主的重点建设工程,包括防护林体系建设、人工种草与天然草地改良、防沙治沙、水土流失治理等4项工程;三是保证保护与建设工程实施的生态监测能力建设工程。《规划》的批准实施,将实现西藏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改善农牧区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牧民增收,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工程,是继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保护与建设工程之后,党中央、国务院在青藏高原确定的又一项重点生态保护工程,意义十分重大,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西藏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高度重视。
 
    生物多样性与重要生态区保护。五十年来,国家和自治区对西藏生物资源状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清了情况,制定了科学的保护规划和方案,并采取多种措施,有效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全区共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45个(其中,国家级9个、自治区级 11个、地县级25个),保护区面积达到41.26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4.38%,居全国之首,西藏拥有的125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9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在已建的自然保护区中得到了较好的保护。如国际动物研究界认为早已绝种的西藏马鹿,20世纪90年代在我区被重新发现,并且种群不断扩大;藏羚羊种群数也逐年增加,目前已达到15万只左右。另外,全区共建立了21个生态功能保护区(国家级1个)、7个国家森林公园、3个地质公园(国家级2个),1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有效保护了我区重要的生态区域。原国家环保总局批准我区拉萨市、那曲县为全国生态示范区试点,批准波密、安多县为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试点县。
 
    生态补偿研究与试点工作。完成了国家重点公益林和其它公益林的界定,启动了第一批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定了《西藏自治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暂行)》。截止2007年底,到位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46874多万元,对全区7地(市)59个县(市、区)的3266.82万亩国家重点公益林进行了长年管护。开展了森林、草地、水资源保障、自然保护区和矿产资源开发等5个领域的生态补偿研究,现正积极争取国家把西藏纳入国家生态补偿试点范围,对西藏因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维护重要生态功能而形成的支出予以补助。
 
    清洁能源的推广利用。编制了《西藏自治区薪柴替代能源发展规划》和《西藏自治区农村沼气建设规划》,截止2007年,在全区12个县建设农村沼气1.3万座,沼气池产气率基本达到100%,使7万多名农牧民用上了清洁的沼气能源。全区累计推广太阳灶10万余台,建设被动式太阳房、阳光温室、太阳能热水器12万平方米,拥有近400座太阳能光伏电站。全区光电设施总装机容量约9000千瓦,占全区总装机容量的2%。通过推广利用清洁能源,减少了天然植被的樵采,有效保护了农牧区的生态环境。
 
    林业生态建设。实施了天然林保护工程,将长江上游的江达、贡觉、芒康3县列入了长江上游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范畴,工程区全面停止了天然林商品性采伐,截止2007年底,完成投资48390万元,完成生态公益林建设22434公顷,生态搬迁2508户。国家累计安排资金48550万元,完成退耕还林65万亩。实施了拉萨市及周边地区造林绿化工程,完成造林22.6万公顷,封山(滩)育林10万亩。全区共完成造林220万亩,封山(滩)育林49万亩,义务植树102万亩,全区完成天然林采伐迹地人工更新40万亩。治理沙化土地50多万亩,建立了曲水、扎囊、日喀则、狮泉河等治沙试验示范区。通过对西藏天然林资源的有效保护和植树造林,西藏的森林覆盖率不断增加,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不足1%,上升到目前的11.31%,对生态环境改善起到了积极作用。
 
    草原生态建设。在旧西藏,由于人口增长处于停滞状态,自然灾害频繁,每逢雪灾等天灾来临,往往造成大量人畜死亡,草场超载现象并不突出。西藏和平解放后,西藏的人均寿命显著提高,人口数量不断增加,草畜矛盾开始出现,保持草原生态平衡成为日渐突出的问题。为解决好人畜和草畜矛盾,我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天然草地的合理利用和生态保护。投资7.3亿多元实施了退牧还草工程,草地禁牧1410万亩、休牧1220万亩,草地补播750万亩。累计围栏草场2250万亩、人工种草157万亩,改良草地面积540万亩。落实草场承包经营责任制县达到41个,承包到户草场面积为5.43亿亩,其中冬春草场承包到户面积3.47亿亩,分别占可利用草场总面积的44%和66%。实施了招鹰架(巢)建设项目,涉及两县8个乡镇28个村,累计建设招鹰架(巢)1806根。以上措施的实施,保护和改善了草地生态环境,确保了草地资源永续利用。
 
    水土保持与地质灾害防治。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27.2平方公里。截止2008年10月,解决了农牧区150多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近年来,先后实施了聂拉木县樟木镇滑坡治理、琼结县县城滑坡泥石流治理、林芝地区八一电厂二级电站后山滑坡泥石流灾害治理、拉萨市流沙河泥石流治理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国家投资近20亿元实施的“一江两河”中部流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把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作为项目的重要内容,项目区人工植被面积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由于人工植被增加,西藏的风沙天气明显减少,与30年前相比,拉萨减少了32天,日喀则减少了34天,泽当减少了32天。
 
    三、经济发展中的环境保护
 
    长期以来,自治区立足区情,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的同时,环保事业得到快速发展。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从1975年的1个增加到2007年的101个,环保系统专业队伍人员由3人增加到500多人。经过多年的发展,西藏环境保护事业实现了四个转变,即由简单的宣传发动向实质性工作转变,由定性管理向定量管理转变,由单一的污染防治向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辐射环境管理并重转变,环境保护工作已从一般性工作转变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
 
    严格环境准入,规范开发建设活动。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从决策源头控制开发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全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90%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100%,较好地落实了“环保第一审批权。”加强开发建设中的环境保护,只要是对生态有影响的项目,即使是挖金子我们也不干。自2006年以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两次矿产资源禁采活动,即自200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开采砂金矿,自2008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开采砂铁矿。举世瞩目的青藏铁路工程,按照建设生态线的要求,投入15.4亿元环保资金,有效保护了铁路沿线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创造了铁路建设史上的环保典范。
 
    加强污染防治,着力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始终坚持慎重发展工业的原则,全区明确禁止发展造纸、钢铁、化工等重污染、高耗能的工业,严格环境准入条件,杜绝环境污染重、生态破坏大的项目进入我区。全区投入上亿元开展了重点工业污染源达标治理工作,实现了主要污染企业污染物的达标排放。要求所有新上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必须采取措施实现排污达标。认真落实“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责任制,不断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积极向国家争取资金,帮助企业开展污染治理和清洁生产工作。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城镇污染防治,投入10亿多元建设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以青藏铁路沿线为重点,全面开展了重要城镇、交通道路沿线和重点旅游景区(点)的垃圾污染清理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拉萨市在全国省会城市率先开展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和发泡餐具,目前,禁止“白色污染”工作已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不断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共关闭了水泥生产线9条、小钢铁厂7家、小造纸厂4家。开展了西藏自治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加强辐射环境管理,对放射源实施了有效监管。强有力的环保措施,有效地改善了城镇环境质量。
 
    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维护环境安全。为贯彻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自治区始终将环境执法作为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自2003年以来,连续6年全面组织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并配合自治区人大开展了4次“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加强了全区矿产、水、旅游、藏药材等资源开发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对青藏铁路、青藏公路的建设实施了生态环境监察,开展了部分重点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通过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企业,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震慑了环境违法者,较好地防止了环境污染向我区的转移,促进了环境质量的改善,保障了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国家和自治区为保护西藏的生态环境付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区的环境保护工作,仍然面临着生态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城镇环境压力加大、农村环境改善难度大等困难和问题。对此,自治区提出了“用10年左右的时间,切实保护好藏东南原始生态,大力兴建好藏中河谷绿色屏障,使藏西北荒漠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重点区域和城镇的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森林覆盖率有新的提高,环境质量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的奋斗目标。自“十一五”开始,国家将投入上百亿元资金构建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将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这一主题,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施科学发展促进战略和生态安全保障战略,整体推进西藏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强化污染防治和辐射环境管理,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努力构筑稳固的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永葆雪域高原碧水蓝天。毫无疑问,我们在未来的发展中将创造更加优美的环境,迎来更加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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