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十条”排出治理时间表
更新时间:2015-09-08 10:24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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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底前
敖江流域内建筑饰面石材矿山全面关闭。现有建筑饰面石材集中加工区域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配套污水管网和水回用系统,实现零排放。
现有国家严格控制的重金属采选企业要完善废水治理设施,选矿废水全部循环利用,逾期未完成的,予以关停整顿。
2016年底前
敖江流域连江、罗源、古田等县要完成石材加工集中区转产关停。
2017年底前
2017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
黑臭水体治理时间表
2015年底前
设区城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建成区应于2015年底前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并建立城市水体监测评价体系。
2017年底前
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福州市、厦门市建成区要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2020年底前
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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