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日前,山东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工作通过了水利部和山东省政府的验收,将成为全国首个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试点示范省。与试点前相比,全省用水总量由2011年的224亿立方米下降到2014年的214.52亿立方米;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20.6%,居全国第二。
据了解,山东水资源人均占有量不足全国的六分之一,缺水成为山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面对水资源短缺的严峻现实,2011年,山东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目前,已初步构建起涵盖制度体系、指标体系、工程体系、监管体系、保障体系、评估体系等六大体系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框架。
山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制定并分解下达了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目标,全面构建起省、市、县三级“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去年以来,淄博市加快推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制定了“优先利用客水,合理利用地表水,控制开采地下水,积极利用雨洪水,推广使用再生水,大力开展节约用水”的用水原则。去年,淄博市客水利用量达到3.68亿立方米,比2013年增加近8000万立方米,地下水开采量得到控制,有效涵养了地下水源。
以南水北调东线、胶东输水干线“T”字形调水大动脉为骨架,山东构建起多库串联、河渠纵横、水系联网、城乡一体的现代水资源调配网络,实现了黄、淮、海三大流域互联互通,地表、地下、黄河、长江“四水”联合调度,防洪、供水、生态复合功能兼具。通过水库增容、河道拦蓄等各种工程措施,加强雨洪资源开发利用。加强区域用水总量监控系统建设,目前,山东省年取地表水50万立方米、地下水10万立方米的非农业重点取用水户远程实时监控率达到80%以上。
同时,山东严把论证许可关、计划用水关、计量收费关“三个关口”。实行源头控制,未经过水资源论证或审查未通过的,发改部门不予立项,环保部门不得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对超计划(定额)用水的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在此基础上,山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类水资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配置、统一管理,有3个市、89个县(市、区)实现了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建立起权威高效、集中统一、管理科学的水资源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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