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盐化工基地存在环境问题
接到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的有关信访批示后,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立即责成江西省环保厅调查处理。
樟树盐化工基地共有污水处理厂1家、化工企业20家。江西省环保厅分管副厅长带队,赴现场展开全面调查,发现基地存在以下环境问题:一是基地污水处理厂和江西蓝恒达化工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存在超标排放、偷排问题;二是江西宏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三是环境基础设施不健全、雨污分流不彻底、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
针对发现的问题,江西省环保厅向樟树市政府、宜春市环保局下发了整改通知。2015年11月17日,江西省环保厅派工作组驻点督促、指导抓好整改工作,并约谈了樟树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求樟树市政府按要求抓好整改工作;对基地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暂停省、市、县三级对基地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直至整改到位;对基地环境违法违规企业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5年12月23日,江西省环保厅对基地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废水违法问题拟罚款35.0595万元,对逃避监管排污处10万元罚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限期拆除偷排设施(已拆除)。宜春市环保局和樟树市环保局责令江西蓝恒达化工有限公司等5家超标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樟树市政府对存在环境问题的16家涉水企业全部停产整改。樟树市环保局将涉嫌偷排废水的环境违法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樟树市公安机关已对两家企业的4名涉嫌环境犯罪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宜春市纪委监察局派出调查组,对樟树市有关部门和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调查。樟树市委、市政府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督促落实整治工作。樟树市环保局安排专人进驻重点企业。
除盐化工基地外,樟树市政府组织对全市其他所有工业企业环境问题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有废水外排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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