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0年持续努力 PM2.5浓度降50%
经过持续10余年的不懈努力,深圳市大气环境继2014年6项空气质量指标实现全面达标、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34微克/米3后,2015年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6项污染物浓度持续降低,PM2.5浓度达到30微克/米3以下,继续在全国副省级以上城市中保持最好水平。
据悉,2015年,在全市GDP较2004年增长3.5倍、机动车数量增长5倍、人口增加1倍的情况下,深圳市实现了空气质量全面达标,PM2.5年均浓度下降了50%以上,灰霾天数下降到35天,较2004年减少了142天,达到了上世纪90年代初的水平。
深圳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来之不易,其经济总量大,单位面积承载的经济活动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据统计,深圳地区以占全国0.02%的国土面积承载了0.7%的火电机组,3%的工业活动,以及1%的汽车总量,单位面积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远高于北京、广州等特大型城市。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负责人表示,大气质量能在较短时间内在全国大城市中率先全面达标并保持不断改善的发展趋势,得益于10余年来深圳市委、市政府坚持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科学制定行业减排路线图、大力治理重点行业污染、大量投入财政资金补贴污染治理等一系列正确科学的治污政策和措施。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与能源结构优化
在深圳市产业结构升级过程中,深圳市委、市政府始终着眼长远,不惜牺牲部分经济利益,把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作为提升城市竞争力、为市民创造绿色福利的重要内容。在政府政策引导下,水泥、造纸、平板玻璃、印染等重污染行业从上世纪90年代起逐步迁出了深圳地区。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家具行业的发展历程最具代表性。目前,深圳市家具生产企业全部完成了喷涂工艺清洁生产改造或尾气治理,每年减少VOCs排放3万余吨。
在能源结构方面,深圳市坚持优质清洁能源为主的能源发展战略。经过10余年能源结构不断优化,深圳市形成了以电和LNG等清洁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重油使用量减少300万吨以上,天然气占一次能源使用比例由2004年的不到1%上升到2014年的8%左右,近两倍于全国平均水平。
以前瞻性的科研
指导政府决策
从2004年起,深圳市环保部门投入大量科研资金支持北京大学、中国环科院、深圳市环科院等单位开展了一系列大气科学研究,逐渐对深圳市大气污染特征、主要来源以及重点治理领域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尤其是2008年委托北京大学开展持续三期的深圳大气灰霾研究课题,揭示了PM2.5等细颗粒物造成大气能见度降低的准确机理,明确了电厂、机动车、扬尘、锅炉、工业VOCs源是深圳市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提出了加强新建项目、机动车、电厂等污染排放控制的对策建议。2014年,根据国务院和环境保护部有关要求,深圳市环保部门委托北京大学开展了第二次PM2.5来源解析研究,同时科学评估了前5年各项治理措施的实施效果,及时将工业VOCs污染控制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抓紧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使得臭氧污染得到较好控制,成为珠三角地区臭氧浓度水平最低的城市。
切实推进重点
行业污染治理
深圳市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电厂、机动车、工业VOCs排放源、高污染锅炉、城市扬尘、非道路移动源等,这些排放源成为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深圳市环保部门从2003年启动火电厂脱硫开始,逐步有计划地推进重点行业的污染治理,特别是抓住了2011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的契机,全面加快了污染治理进程。2013年10月,为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深圳市政府又颁布了《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提出了机动车、工业源、火电厂、港口船舶等10个领域40项污染治理措施,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14个市直部门和各区政府,全面开展各重点行业的污染治理,实施两年多来,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每年减排二氧化硫约20万吨、氮氧化物约12万吨、细颗粒物约8万吨、VOCs约7万吨,PM2.5年均浓度降低15微克/米3以上。
运用经济手段
推动污染治理
截至2015年,通过补贴政策的实施,全市共提前淘汰黄标车30余万辆,完成16台发电机组废气治理、1000余台工业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合计补贴资金超过17亿元人民币。2014年,深圳市委、市政府将“蓝天工程”作为12项重大民生工程之一,计划3年内投入135.4亿元财政资金用于船舶、新能源车、黄标车等大气环境治理项目和科研监测能力建设等,其中政府投资35亿元,拉动社会投资100.3亿元。2015年已顺利完成63亿元的投资计划。除市财政投入外,各区政府每年也投入了大量配套资金用于污染治理与科研监测。
深圳市还注重通过市场化的准入手段鼓励企业落实治污措施,在政府采购中限制不达标产品竞标,政府工程中通过评标加分鼓励使用清洁燃料及机械设备,促进生产过程清洁化。
以严格的责任考核
促进各部门合作
为增强环保部门在大气污染治理中的统筹协调能力,深圳市委、市政府将各项大气治理任务纳入政府主要领导环保实绩考核和年度治污考核中,由市委组织部、政府监察局会同环保部门每年对各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进行考评,将考核成绩与部门绩效挂钩,对考核名次末尾的领导干部明确一定时限内不得提拔重用。此外,深圳市环保部门每月通报各区空气质量排名,对各区政府治污形成倒逼压力。严格的责任考核,提高了相关部门和基层政府的治污积极性,促进了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积极开展珠三角
地区联防联控
珠三角地区是中国最早出现以灰霾为特征的复合型大气污染的地区,广东省委、省政府对此重视较多,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较早,区域污染联防联控、重点污染源协同治理措施落实较好,加上珠三角地区整体产业结构相对较轻、能源结构较优,近几年珠三角地区空气质量得到较大地改善。相对良好的区域大气环境也是深圳市空气质量得以率先全面达标的良好基础。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负责人表示,空气质量全面达标是政府和社会各界10余年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取得的重大成绩,但也要清醒认识到,深圳空气质量与国际先进城市及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标准仍有相当大的差距,尤其是在沿海高温、高湿、灰霾易发的地区,进一步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存在较大挑战。今后,深圳市将以达到国际一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全面推进机动车、工业VOCs、船舶等大气污染源治理进程,力争到2020年左右,实现PM2.5浓度低于25微克/米3的新目标,在全国大城市中率先达到世卫组织第二阶段推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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