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规范餐厨废弃物管理
更新时间:2016-04-19 10:33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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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政府和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本报记者王学鹏报道山东省德州市政府日前下发《德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各级政府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将餐厨废弃物管理纳入政府和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进一步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
《办法》提出,餐厨废弃物管理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对采取市场化运作的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根据合作协议由合作单位承担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置等费用,政府根据协议规定安排财政补贴。
《办法》规定,未签订经营协议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不得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未签订经营协议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运输、处置。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建立餐厨废弃物计量、监测和驻厂监督员制度,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和定期考核评价,并向社会公布。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有关规定缴纳餐厨废弃物处理费。
根据《办法》,违反规定,擅自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依照《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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