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海绵城市建设正式启动
江苏省无锡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无锡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预示着无锡海绵城市建设正式启动。
根据“意见”,到2020年,无锡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70%以上的雨水得到有效控制,面源污染得到有效削减,力争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效应”有缓解,并依托对公园绿地、道路广场、开发地块、排水设施、镇村环境、河道水系的海绵化改造,修复城市水生态,打造无锡生态文明新名片。
根据“意见”,无锡首次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规划的刚性指标,明确水面率、下沉绿地率、透水地表面积比例、雨水收集(利用)率等海绵城市建设的管控要求。
“意见”提出,无锡将强化绿地系统调蓄雨水、净化水体的功能,把绿地系统打造为城市重要的“海绵体”。在此基础上,优化完善城市公园、小游园、街头绿地的雨水调蓄功能,结合周边水系、道路、市政设施等,加强竖向设计的统筹,在消纳自身径流的同时,尽可能为周边区域提供雨水滞留和缓释空间。城市道路建设将因地制宜设置溢流式雨水口、植草沟等多种方式,道路绿地配置雨水蓄滞通道、下凹式绿地等雨水调蓄设施,增加绿地的雨水吸纳力。
据无锡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在政府投资新建的重点公共项目中,将率先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此类开发地块将减少硬质铺装、增加屋顶绿化、采用下沉式绿地。同时要求,规划用地面积两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要求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并结合城中村、老新村改造计划,同步考虑海绵城市建设与排水设施能力建设,因地制宜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易淹易涝旧小区的海绵化改造。
此外,无锡还将采取岸坡生态化处理、滨水空间综合利用等技术措施,延缓和降低径流峰值,净化排入自然水体的雨水,控制初期雨水污染。严禁随意填埋河道,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留足河道、湖泊、滨江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确保城市建成区的水面积率不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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