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明确治气目标确保全年不出现重污染天
更新时间:2016-05-23 09:37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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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不出现重污染天(灾害性天气除外)。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行署日前印发的《兴安盟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明确了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计划》提出,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目标为全盟各主要城镇空气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年不出现重污染天(灾害性天气除外)。其中乌兰浩特市区、科尔沁镇、音德尔镇、突泉镇、巴彦呼舒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阿尔山市达到95%以上。乌兰浩特市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3.5%。
《计划》从5个方面确定了重点任务:推进集中供热替代,淘汰燃煤锅炉;做好城市扬尘控制工作,监督各建筑施工企业严格落实扬尘控制措施,坚决杜绝敞开式作业,综合采取洒水、覆盖、地面硬化、设置喷水装置等措施,保证施工工地现场环境整洁;开展重点行业污染治理,以集中供热企业“冬病夏治”为重点,开展除尘设施改造升级和露天工业堆场治理;做好机动车污染控制工作,在12月底前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2145辆;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12月底前全面完成城区型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和巴拉格歹加油站等3个油气回收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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