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目标
更新时间:2016-06-23 10:19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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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日前下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目标,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黑臭水体总体消除。
根据《通知》,临沂市计划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将至少75%的降雨实现就地消纳和利用。同时,临沂各县区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道路、绿地、排水等相关专项规划时,要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刚性控制指标。
《通知》明确,临沂各县区要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到建设项目立项、建设条件与规划审查、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确保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与建设项目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的标准要求,临沂市还将突出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绿地与公园建设,以及水系治理和生态修复、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重点,老城区将结合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整治、城中村改造等开展区域整体治理。
另外,临沂市将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在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中优先安排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并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建设、运营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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