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多措并举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河北省委省政府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竞争力,力争到2020年,河北各市全面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全省城镇节能建筑占比达到50%,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5%以上。
《意见》提出,要加快自备井关停和地表水厂建设,推动再生水、雨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增强水资源承载能力。到2020年,各市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各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
《意见》要求,河北省各地要积极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和海绵城市建设。到2020年,生态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取得突破进展,在全省打造一批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示范区。
《意见》提出,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海绵型建筑、小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建设。
建立区域雨水排放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区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大力建设雨水花园、储水池塘、下沉式绿地等雨水滞留设施,推广透水建材铺装。
在开展“洁净城市”创建方面,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完善收运体系,推广使用密闭、高效的压缩式收运设备,建立与分类收集、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收运网络。
同时,加强餐厨废弃物和建筑垃圾管理,采取激励政策建立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到2020年,力争将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5%以上。
与此同时,河北省要全面提升大气污染防控能力。深化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燃煤锅炉改造,持续削减煤炭消费总量。调整供热结构,提高供热能效,积极发展集中供热,因地制宜地发展地热、太阳能、电等清洁能源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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