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气污染专项检查 10个城市成重点对象
河北省大气办将对10个重点城市(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
确保完成年度大气治理目标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组成专门检查组对河北省10个重点市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以有效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确保完成年度大气治理目标。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冬明春,河北省中南部地区将出现4次至6次重污染天气过程。为有效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省大气办将对10个重点城市(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
专项执法检查组由省环监局、督查中心、应急与预警中心联合省公安厅环安支队等部门组成,将采取突击检查、明暗结合等方式,全面检查辖区内各县(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启动、预警发布、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重污染天气期间,将重点检查国控、省控重点涉气企业停、限产措施落实以及驻厂(驻点)人员在位履职情况。
其他时段将重点检查高架污染源、大气国控源企业除尘、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状况和达标排放情况;现场检查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治理情况;检查各相关部门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控制、道路扬尘控制、物料堆场苫盖、渣土运输车密闭、餐饮油烟治理以及秸秆禁烧等面源污染和机动车污染防治措施情况等。
同时,现场检查还将涉及落后产能企业淘汰和达标排放情况、成片小散企业超标排放情况、城乡接合部散煤控制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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