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发出大气污染防治2号调度令
11月17日,时隔10天,继1号调度令之后,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大气污染防治2号调度令,决定对河北省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进度滞后、近期污染严重的城市,实施重点调度。2号调度令涉及石家庄、保定、沧州、衡水、定州、辛集6市和省直相关部门。
2号调度令要求上述6市在12月31日前,在落实1号调度令的基础上,再推进一系列治理举措,加强调度,强力推进,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
2号调度令提出,近期,石家庄市AQI指数急剧上升,存在PM2.5不降反升的风险。要求石家庄市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和网格化监管,采取必要的法律、行政和组织措施,重点做好5项工作,即强化扬尘面源监管,强化劣质散煤监管,强化企业达标监管,强化县域污染监管,强化油品车辆监管。
据了解,17日,石家庄下发了《关于开展利剑斩污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从11月17日至12月31日45天的时间里主城区实施单双号限行,限行期间城市公交车免费乘坐。
保定市确保实现目标有相当大的难度。2号调度令提出,保定市要进一步强化面源污染监管,强化劣质散煤监管,强化企业排污监管,强化县域污染监管,强化油品车辆监管。
沧州市有进入全国74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后十位的可能性。2号调度令提出,沧州市要重点做好4项工作,即强化劣质散煤监管,强化企业达标监管,强化传输通道监管,强化油品车辆监管。
衡水市确保实现目标也有相当大的难度。2号调度令提出,衡水市要重点做好4项工作,强化扬尘面源监管,强化劣质散煤监管,强化企业排污监管,强化油品质量监管。
辛集市、定州市分别参照石家庄、保定市有关要求执行。
河北省2号调度令要求,6市在接到调度令后,要立即组织相关部门驻县驻厂,严格执法,全程督导,对未按要求采取措施的责任部门和企业要严格追责、处罚,并公开曝光。2号调度令对河北省有关部门也提出明确要求。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11月21日至12月31日,派出8个专项执法检查组,对各市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程驻市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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