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化解环境风险引发的社会风险
当前,由敏感项目环境风险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有增多趋势。特别是垃圾焚烧、化工等项目,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如何化解环境风险引发的社会风险,是各地环保部门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环境问题之所以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主要有如下原因:一是公众环境意识不断提高,环境问题关切人群众多。二是很多地方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工作滞后,政府与公众之间缺乏有效互动。政府没有对项目的环境风险进行公开和解释,公众因此对项目具有抵触心理。三是一些地方政府对舆情研判不足,宣传工作比较被动,难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消除矛盾。
化解因环境问题产生的社会风险,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地方政府要充分评估环境风险,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工作。特别要注意提升信息公开的有效性,杜绝走过场。要针对不同年龄段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针对中青年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入手,采取图文并茂的方式开展宣传。针对老年受众,可在公园等公共场合采取公告等方式。要利用新闻发布会、采访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避免简单一个通稿、一个公告解决问题,为公众参与提供渠道,为项目顺利推进构建良性互动平台。要采取实地考察与上门沟通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代表团对项目单位开展实地考察,与具有一定影响力、号召力的人沟通交流。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考虑公众的利益和想法,不能让公众认为政府站在企业一边,让公众失去信任。
二是全方位开展宣传工作。公众对敏感项目的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等往往不太了解,因此容易引发误解。在对以往群体性事件参与者的调查发现,不少参与者甚至连建设项目的类别都不了解,只是因为有人反对就去响应,造成事态的扩大。因此,必须高度重视项目的宣传工作。地方政府要组织建立宣传应对小组,加强舆情监控和舆情引导。项目建设单位要委托第三方做好宣传方案,制定应急预案。必要的情况下,可进行舆论应急演练。
三是给予一定补偿。很多地方在建设敏感项目时,往往宣传其对地方经济有拉动作用,但对于临近项目的个人来说往往具有环境风险,容易产生邻避效应。因此,地方政府和企业除了加强管理、严控环境风险之外,还应给予临近项目的社区和公众一定的补偿。比如,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助,给予更多的就业机会,实施电费补贴等,让公众实实在在得到实惠。如台湾建设内湖垃圾焚化厂,利用垃圾焚烧发电给周边社区建造了恒温泳池,免费对社区民众开放;建立了有机示范蔬菜园,为学校提供环境教育基地。北京建设鲁家山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时,为鲁家滩村提供了40多人的就业机会,每年为当地村支付120万垃圾清扫费,提供垃圾跨区处理补贴8000多万元。
四是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责任。项目建设期间及建设完工后,仍需继续做好环境风险和社会风险防范工作。相关部门要加强环境执法,要求企业主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要求保障各项环保措施建设和运行,严禁违法违规排污。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并结合环保公众开放日等做好宣传工作,消除民众顾虑和担忧,让敏感项目不再神秘,让谣言难以传播。
作者单位:四川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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