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重污染天减排再升级
河北省政府近日对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降低了预警门槛,提高了应急减排比例,细化了其他减排措施。
“此次修订后的应急预案是河北省的第三版预案,此次修订与京津等重要城市统一了预警分级标准,优化了污染分区,提高了应急减排比例,加强了与市级预案的统筹衔接。”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主任王晓利介绍说。
“河北省按照环境保护部试行京津冀城市统一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要求,调整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王晓利说。“调整后的预警分级标准结合污染持续时间和污染级别,预警条件较原来有所降低。”王晓利介绍说,“比如,原来连续两日200<AQI≤300时启动蓝色预警,修订后1日便可发布蓝色预警;原来预案连续3日300<AQI<500发布橙色预警,修订后连续3日AQI>200且出现AQI>300时,可启动橙色预警。”
“此外,河北省还调整优化了污染分区和全省预警级别。结合以往重污染天气过程,在污染控制分区上,新版预案将廊坊市由原来的中东部调整到了中南部。在全省预警条件上,参照预警分级标准做了修订。”王晓利解释说。
“从近年来河北重污染天气应急的实践来看,‘临门刹车’的预警做法,一是企业和公众来不及响应,二是‘削峰降速’作用有限。因此,河北省在新版预案中明确提出,原则上预警信息应提前两天(48小时)发布。”王晓利认为,提前预警,提前响应,在重污染天气过程来临时,应急减排措施会更好地达到污染“削峰降速”效果。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河北省已建成先进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实现了对全省6项大气主要污染物未来72小时空气质量预报和未来7天空气质量趋势预测。
新版预案还提出,若遇特殊气象条件未能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判断满足预警条件,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紧急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时,当天不采取机动车限行措施。”王晓利介绍说,“此外,我们在调研中也发现,部分需要停限产的企业在调整生产工艺期间,污染排放量会增加,结合这一实际,我们提出,当紧急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时,从预警发布至预警解除时间在48小时(含)以内,因生产工艺特点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到位需要12个小时及以上的企业,履行相关手续后,可不采取停产、限产措施。”
记者还了解到,河北新版预案将应急响应措施分为公众防护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与原来的预案相比,新版预案减排力度更大了。”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副主任孟宪栋认为,工业企业减排比例提高是新版预案的一大亮点。
“新版预案提高了工业企业减排比例,将Ⅲ级应急响应中工业企业15%减排比例提高为20%,Ⅱ级应急响应减排比例不变,为30%,Ⅰ级减排比例由30%以上提高到40%;此外,还细化了其他减排措施,比如增加了对VOC排放企业的控制,对道路扬尘和建筑施工明确了更为严格的减排措施等。”孟宪栋介绍说。
新版预案还规定,根据重污染程度不同,河北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可弹性安排教学活动。
为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新版预案还增加了调度令制度,内容包括相关区域、行业或企业必须执行的强制性减排措施等。
“以前应急时,将一些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民生项目也划到了停限产名单内,给公众生活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此外,一些工业企业由于生产工艺特点不能停止生产,还有一些企业停产、限产不能实现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孟宪栋说,针对这些情况,此次修订他们增加了免于停限产的规定。
免于停产企业名单需向社会公布并动态更新,不能达标排放的将被清除出名单。河北要求各市提前认定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免于停产企业名单,主动向社会公示并动态更新。
此外,河北省还鼓励企事业单位在重污染天气期间主动调峰生产。对主动安排在采暖期进行停产、限产的企事业单位,将在财政、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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