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实施12项治气措施
天津市市长王东峰在近日召开的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强调,2017年,要继续深化大气污染治理,PM2.5年均浓度降幅好于去年,完成国家“大气十条”目标任务。
针对这一目标,天津市环保局局长温武瑞介绍,2017年天津市将着眼于当前大气污染防治的薄弱环节,采取加快散煤清洁能源替代、突出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小散乱污”企业群治理和全面推行以区为单位的“1+X+Y”治污模式等12项重点措施。
今年,天津市将加快燃煤锅炉改燃并网,改燃关停煤电机组两家7套、燃煤锅炉572台。中心城区全部、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35蒸吨及以下、其他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实现“清零”。再投运3个清洁能源电站。全市在役煤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加快散煤清洁能源替代,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对25万户农村和城市散煤用户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并实行补贴政策。实现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区政府所在街镇“无散煤”,按期完成武清区“无煤区”建设。
启动燃气锅炉脱硝治理,制定补助政策,推行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通过安装低氮燃烧器等方式,着力削减燃气设施氮氧化物排放量。
进一步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持续加快老旧车淘汰,突出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
狠抓产业结构调整和“小散乱污”企业群治理。加快天津港散货物流、“两化”等重点企业搬迁改造升级,持续深化落后产能淘汰。对全市“小散乱污”企业群实行全面排查和治理整顿,关停取缔一批、转型升级一批、治理改造一批。
此外,天津市还将采取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严格落实各区属地治污责任等措施,确保完成“大气十条”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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