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
3月1日起,《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开始正式实施。
《决定》明确,要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引领、政策扶持、科技支撑、疏堵结合、依法治理的原则,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同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产业化利用,逐步完善农作物秸秆田间处理、收集储运、多元利用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作物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
为加强秸秆焚烧治理立规
天津市环科院承担了2016年全市秸秆焚烧监管核查工作。据天津市环科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利用卫星遥感技术确认秸秆焚烧火点200余处。其中,在夏秋收获期间查到着火点160多个,这里面有相当一部分是露天焚烧秸秆的火点。秸秆焚烧除了可以直接看到黑烟滚滚外,还会产生大量的空中悬浮物、CO、CO2等污染物,对空气质量造成了严重污染。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高绍林说,《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研究借鉴其他省市立法经验,结合对天津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焚烧的深入调研情况,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通过立法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作出全面规范,对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保护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据高绍林介绍,《决定》共18条,主要规定了4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了总体要求和目标原则。二是明确了政府主体责任,加强政策扶持引导。《决定》明确各级政府是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农业、环保部门分别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将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促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三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实现“五化”(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和基料化)利用目标。同时,还要加快建设农作物秸秆收集储运体系,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提供支持和保障。四是禁止露天焚烧,严格监督管理。《决定》规定各区政府要制定和落实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的实施方案和监督检查措施,加大监测和执法力度,完善防控机制,明确了露天焚烧的法律责任。
过去出现有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时,当环境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放火的人已经离开了,很难再找到具体的责任人。
《决定》规定,农业经营主体或者他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农业经营主体未采取综合利用措施,致使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可以处100元以上500以下罚款。
天津市环保局局长温武瑞说:“这次,责任人的问题解决了。可以说,农业经营主体没有按规定及时对自己的农作物秸秆进行必要的处理,才为放火者提供了烧秸秆的机会,理应对污染的后果负责。”
温武瑞说,下一步,将尽快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对是否给予处罚、什么情况罚多少予以明确,以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同时加大网格化管理力度,将任务细化到田、责任到人,减少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违法行为的发生。
解决之道:让秸秆成为资源
蓟州区官庄镇玉石庄村支部书记、天津市人大代表韩振说,过去秸秆是农村家家户户做饭、取暖或者当饲料喂牲口的资源。作为新农村建设试点,玉石庄村在两三年前村里进行了煤改气,用上了太阳能和地源热泵,已经完全不需要秸秆作为生活能源。“关键还是要让秸秆有用,再次成为资源,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焚烧秸秆的问题。”
正如韩振所言,解决“用”的问题,才是解决秸秆焚烧问题的根本出路。
天津市农业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2016年天津市主要农作物种植总面积约590万亩,秸秆产出量合计约达260万吨。
2016年天津市全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左右,其中肥料化利用率74.1%,饲料化利用率15.1%,燃料化和原料化利用率预计4.0%和4.7%,基料化利用率不到0.1%。还有3%左右的秸秆滞留田里,相当于还有大约7.8万吨农作物秸秆未经机械化处理,存在着被焚烧的隐患。
天津市农委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胡伟告诉记者:“7.8万吨不是个小数目,这些农作物秸秆主要残留在一些地块的边沿和很多小散地块,机械设备无法处理。”
“全市的秸秆综合利用率已经从2013年的76.6%提高到如今的97%左右,现在基本看不到过去那种大面积焚烧秸秆‘火烧连营’的状况了,但想要实现《决定》要求的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作物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还需要下很大的功夫。”胡伟说。
为确保实现2020年目标,天津市农委与市财政局制定了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年度工作方案,将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分解到区,并指导各区制定区级实施方案,层层压实目标任务到乡(镇、街)、村,将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落实到地块。
同时,农机管理部门科学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发布技术要求,指导各乡(镇、街)全方位开展秸秆综合工作。各区农机管理部门还组织农机合作社、秸秆经纪人与乡镇街对接,开展秸秆粉碎还田、秸秆收储运,并全力消除秋冬直立秸秆滞留田间的隐患,每年11月底前,将全市田间玉米秸秆基本清理完毕。
在“三夏”、“三秋”关键农时,依托全市作业的8000余台小麦、玉米收割机和300余台青饲收割机开展机械化收获作业,在机收的同时实现秸秆粉碎还田。2016年“三夏”期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首次实现了机收、机粉、机播“三个同步”,全市小麦秸秆基本实现了全量化利用。
天津市财政2017年将安排8000万元秸秆综合利用市级专项资金,用于农机作业补贴和秸秆加工项目支持。天津市级补贴政策主要是对秸秆还田和离田机械化作业进行补贴,补助对象为作业主体或土地经营主体;其他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对象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对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天津市财政按一定标准给予定额作业补助,其中小麦、两茬平作玉米每亩5元,水稻、棉花、单季玉米等作物每亩20元。
天津市还将加强督导检查,保持高压态势。在重点农时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由农业部门班子成员带队,组成督导组,分片包区,组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督导巡查工作,集中对各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督导,入乡、进村、深入田间地头实地巡查。
发挥市场作用,建立秸秆收储运体系
为鼓励企业进入秸秆综合利用领域,2017年,天津市财政将继续对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等其他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按新增秸秆综合处理能力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为新建或扩建投资的3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不少企业已经看到了秸秆综合利用方面的商机。“《决定》对我们企业来说是利好的,是推动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业务发展壮大的制度保障。”天津市星星源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治江说。
王治江的名片上还有另外一个头衔,就是星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而这个企业才是他一直以来的主业,主要做楼宇智能化项目。“我一直是在用星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赚来的钱,再投入到星星源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的经营和研发上。到现在已经先后投入了3000多万元。”
12年前,王志江偶然接触到了生物质燃料锅炉这一当时的新鲜事物,觉得可以通过生物质燃料锅炉技术实现秸秆的资源化利用。于是,他在宁河区建立了秸秆能源研发基地,与南开大学、天津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一起开展技术攻关,解决了传统生物质燃料锅炉燃烧效率低、排烟温度高等问题,攻克了秸秆高糖分燃料燃烧过程中的严重结渣技术难题。目前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17项。
“现在我们的生物质燃料锅炉可以稳定达到1200摄氏度,最高可达到1350多摄氏度,已经投入市场。”王治江说,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数据显示,生物质锅炉烟尘排放低于20mg/m3,二氧化硫排放低于30mg/m3,氮氧化物排放低于40mg/m3,达到了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据了解,这家企业的秸秆锅炉供热示范工程已经在天津市的一些工厂和办公区投入使用,供热面积10万平方米,每年使用生物质颗粒燃料约4000吨,替代燃煤3000吨,每年减排二氧化碳7800吨、二氧化硫30吨。
“经过我们测算,产生1吨蒸汽的费用,柴油是616元,天然气是287元,秸秆是126元。目前,我们与一家大型企业的秸秆供能合作项目基本敲定,如果项目可以顺利实施的话,既可以满足这家企业的生产用能,还可以每年消化掉周边农村的十多万吨秸秆。”王治江说。
在天津,投身秸秆综合利用领域的企业还有许多,这些企业的秸秆利用能力很可观。亚德尔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对水稻等秸秆的年利用能力达6.5万亩,彬杉种植合作社对各类秸秆饲料化、燃料化的年利用能力达15万亩,亿源种植合作社对各类秸秆饲料化、燃料化的年利用能力达20万亩。
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更需政策强力扶植
实现农作物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是彻底遏制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的根本途径,但现实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阻碍。
天津市农业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坦言,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目前全市的农作物秸秆利用主要方式仍是以粉碎还田为主,方式较为单一;农作物秸秆深加工产业的规模较小,带动能力不强;农作物秸秆收集储运服务体系不健全;此外,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扶持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
企业也面临着很大压力。王治江讲述了自己的遭遇。一个村原计划要使用他们的秸秆燃料锅炉为全村40万平方米建筑供热,但最后还是选择了使用燃气锅炉。“尽管我们比燃气锅炉有成本优势,但使用燃气锅炉有补贴,这样总体算下来,反而是燃气锅炉合算了。”
一位长期研究秸秆燃料化利用的专家表示,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和产业化离不开政策支持。以秸秆燃料化为例,建议根据秸秆资源量和能源需求情况,选取合适区域,进行区域可再生生物质能源的循环产业链示范工程项目试点。通过试点,不断完善政策扶植体系和市场调节机制,培育发展生物质能源产业链,探索秸秆燃料化、规模化、市场化利用经验和模式,将试点区域打造成为秸秆燃料化利用样板。
他建议整合秸秆收购资源,确保生物质燃料持续供应。由于秸秆容易霉变、分布分散、季节性特点明显,收集、储存、运输环节往往成为其燃料化利用的瓶颈。建议鼓励引导建立运行高效的秸秆收储运体系,实现秸秆原料和燃料成品的区域内调配流通,并依据秸秆供应量,制定区域内的生物质燃料替代燃煤计划。
这位专家认为,当前诸多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持续性不强的主要原因,就是秸秆收购没有统一的监督和管理,造成秸秆燃料的使用量和价格极不稳定。他建议将秸秆作为粮食的副产品,统购统销。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以村为单位,建立秸秆生产加工存储基地,统一秸秆原料的质量与收购价格体系,结合统一的秸秆原料质量标准,建立质量价格约束机制,保证秸秆原料质量,维护农户积极性。同时,构建秸秆原料、秸秆燃料等产品和技术标准体系,加强质量监管,建立淘汰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相关企业及其产品、服务的档次提升,培育标杆企业。
秸秆燃料化产业目前尚处于发展初期,需要政府在政策上予以扶植。在居民供热项目上需要政府合理提供各类补贴,鼓励相关产业发展。
此外,秸秆燃料化产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初始投资规模较大,需要在思路和举措上有所创新。需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逐步建立财政撬动、银行贷款、社会投资等多种渠道相结合的多元化项目投融资机制。
■两会声音
建立综合治理联席会议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建议国家建立秸秆焚烧综合治理联席会议机制,统一部署,综合治理秸秆焚烧问题。
划分秸秆焚烧污染控制治理“战区”,统一指挥协调。打破行政地理分界的治理隔膜,对区域大气信息共享、分析,确保秸秆焚烧污染治理工作步调一致,达到最佳效果。
各地应以大气污染防治法为全面统筹,并进一步细化禁止秸秆焚烧地方性法规。
政策引导,疏堵结合,加大秸秆回收与综合利用力度。
给予生物质电企新能源补贴
全国政协委员朱玉华:建议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特别是在秸秆焚烧严重地区,加大对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支持力度,优先将生物质发电企业纳入国家新能源补贴目录,缩短补贴周期,鼓励企业发展。
同时,将已建成且并网发电的生物质发电企业纳入国家新能源补贴目录,及时兑现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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