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专家建议成立“国家环境资产经营总公司”
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中心主任夏光今天(3日)建议,建立国家代表全民行使环境承载力所有权的经济体制,“可以考虑成立‘国家环境资产经营总公司”,来承包作为经济资产的环境承载力。
在出席当日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中贸慕尼黑展览(上海)有限公司等联合举办的“2017中国环境技术大会”时,夏光表示,“这个公司出于追求经济利益的目的,会尽力把有限的环境承载力资源配置到获得最大经济效益的经济活动上去。”
夏光在其所作的“生态文明制度改革与绿色发展”演讲中说,“当前应抓紧制定促进绿色经济发展的激励政策”。他解释说,政府需要通过经济利益等市场手段对绿色经济发展行为给予引导和激励。“与强制性的推动力相比,市场手段的拉动力更加注重正向激励,谁走绿色发展之路就使谁获益,调动经济行为者的主动性,因此不必过多依赖外在监督。”
夏光说,激励政策就是“胡萝卜”政策,这种政策是有前提条件的,就是企业生产主体已经能够达到基本的环保要求,在此基础上,通过激励政策,使之达到更高的环保要求。
“多年来,国家已经制定了很多促进循环经济、绿色发展、清洁生产、综合利用等促进绿色经济发展的激励政策。”夏光认为,下一步,将建立健全环境产权制度,按照中央关于“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建立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人职责的体制”的要求,完善产权制度。
其中包括建立环境资产的产权法律制度,制定环境标准和划出生态红线,确定可用于支撑经济发展的环境承载力规模,明确这些环境承载力的终极产权属于全民所有,其作用是从经济发展中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夏光认为,还应建立环境资产产权交易市场,让市场机制发挥配置经济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使有限的环境承载力资源经过市场选择而流转到获得更高效益的生产领域。“以上思路可以先在局部的区域或流域进行试点。”
此外,夏光也建议,实施促进提高资源产出率的鼓励措施,用法规形式确立对循环利用资源的经济活动给予减税、补贴等优惠措施。同时制定法规和相关政策,对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等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等行为,给予奖励或补差。制定法规政策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包括建立清洁产业技术推广平台等,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补偿等重要制度。
夏光建议,出台绿色信贷、污染责任保险、绿色投资等环境经济政策,把产品消费后的处置责任前移到生产者,从而激励生产者按照环境友好的理念进行产品设计,优化生产过程。通过制定引导性的财政和价格政策,引导企业走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之路。通过调整水、电、煤等资源价格促进企业采取资源节约型的生产工艺。同时完善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省(市)、生态示范区、环境友好型企业、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使那些在推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互融合方面取得重要进展的地区获得荣誉和实惠。
夏光认为,当前,最重要的是“实行有利于绿色发展的干部选用制度”。他说,应以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为依据,改革干部考核评价和任用制度,使那些在推进绿色化中成绩突出的干部得到重用。以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等为基线,建立生态环保问责制,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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