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年海绵城市要达到80% 试点城市经验值得借鉴
“你在家门口看海”“呼个嘀嘀打船”……一直以来,这些“玩笑话”或多或少透露着人们对城市内涝的无奈。近日,华北、黄淮中东部、东北地区南部等出现强降雨,京津冀等地迎来今年入汛来的最强降雨。一时间,全国许多城市陷入内涝,平衡水与城市的关系已成发展的当务之急。
违背自然规律是元凶
6月23日,保定、石家庄等地遭受暴雨袭击,保定市区和曲阳县等地出现冰雹。6月24日,湖南、贵州、云南多地出现暴雨、大暴雨。其中,湖南中部一带出现强降雨,444个乡镇超过100毫米,达到大暴雨量级。强降雨造成江河水位上涨,城市出现严重内涝,农田、乡村被淹。
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副教授李迪华表示,造成逢雨必涝的主要原因是,城市建设中没有尊重自然地形。改革开放后,城市建设推行“三通一平”,即水通、电通、路通和平整土地。平整土地实际上就破坏了利于自然排水的地形。比如,南京、苏州、武汉等城市过去几年发生的洪水内涝,就是因为破坏了自然地形,没有构建合适的城市雨水系统。
为解决“逢雨必涝、雨后即旱”,近年来,“海绵城市”作为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被提出,即城市要像海绵一样,遇到雨水时把它们吸纳起来,缺水的时候再吐出来利用。让城市绿地、公园、道路、广场、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等在内的建筑都将像“海绵”一样会“呼吸”。届时,整个城市将建立“渗、蓄、滞、用、排”等多种生态化技术的新型城市雨水处理系统,将近8成雨水留住。
2030年,80%的城市如海绵般呼吸
海绵城市要解决的问题可以归纳为“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早在2012年,海绵城市的概念被首次提出,2015年出台的《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指引下,各地加快升级城市排水系统的步伐。国家要求,2020年,20%的城区要达到海绵城市的要求,2030年要达到80%。迄今,全国有重庆、济南、武汉、福州等30座海绵城市试点城市。海绵城市项目的实施,在缓解城市内涝、消除水体黑臭方面已见成效,一些城市经验值得借鉴。
苏州有一种“会吸水的路”,这种新型透水路面具有良好保水性和空隙率,还能降温降噪。此路每平方米每分钟可消化7000毫升降水,这意味着3小时内降雨量达100毫米以上,路面照样不产生径流。北京建筑大学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院长李俊奇表示,这种新型路面可降低储留水的峰值,延缓峰值出现的时间,城市建设可以参考,但对高强度的暴雨防御作用有限。此外,浙江沿海地区,地势平,强降雨多,在治理中提出了“洪水高速路”概念,平时是高速公路,强降雨就变成防洪通道。
重庆悦来新城有山地城市的典型特征:高差大、山水生态空间足、雨急坡陡径流快、土薄高湿持水难。经规划后,利用径流通道串联山系、水系、绿系,将主城区划分为海绵涵养区、海绵缓冲区、海绵提升区和海绵修复区4个海绵功能区,分别提出管控指引。目前,海绵城市试点建设面积约18.67平方公里,辐射万州、璧山、秀山3个辐射带。
因地制宜地恢复海绵属性
海绵城市不仅是针对内涝,还包括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水生态等方面,其内涵远大过于当下的概念。李俊奇表示,在海绵城市预景良好的当下,其建设与要求仍有距离,首先是技术原因。施工质量精细化程度不够,且没有系统性。比如,造成内涝的原因是管网不健全,标准低,衔接不到位。大多数城市管网承限期是5年,在承限期内,雨才能排放,超过承限期就会发生洪涝,但许多城市的管网早就超过承限期,仍在继续使用。
其次,管理缺乏全局观念。顶层规划设计中,水利、排水、园林和市政等部门配合不够,在管理中,一些规划标准低,缺乏大排水通道。加之建设不到位,很多河湖、湿地、林地被侵占为开发区,而且公众认识和接受程度也有待提高。
海绵城市适用于任何土壤和气候条件,无论南方还是北方,城市还是农村。比如,西部干旱地区,应以雨水回收利用为主;山区以控制水土流失为主;地下水干涸地区,则要考虑雨水下渗、回收利用及内涝控制等多重问题。不过,要尽可能减轻内涝,李迪华表示,需结合城市建设及当地降雨特征采取配套措施。我国大部分地区属于大陆性季风气候,强降雨多,恢复城市海绵属性,最大程度低降低其对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而对强降雨造成的洪涝,除海绵城市建设,还要采取蓄洪、排洪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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