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土壤建立新型城乡一体化生态系统
城市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经济技术进步的必然产物。城市(镇)化可能带来诸多生态环境问题,如通过地表封闭,导致土壤原有功能特别是保水持水功能丧失,容易造成城市内涝。城市生活、工业活动加重土壤污染负荷,土壤环境压力增大。化肥、农药不恰当的使用,使城郊土壤生产功能退化。城乡物质循环链条断裂或运行停滞,造成城市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同时通过远程耦合使得乡村投入需求增长。
城镇化的不同模式、不同阶段都会对耕地保护产生不同影响。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等国地多人少,主要采用郊区城市化模式,农田占用和资源消耗较多。而日本和瑞士等国地少人多,他们千方百计提高土地的集约度,走立体化、高密度、紧凑式发展道路,使城市化过程降低耕地占有率。我国国情与日本类似,人多地少、资源紧缺,降低耕地的占有率显得特别重要。
建立新型城乡一体化生态系统,必须首先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耕地总量控制,同时加强对耕地质量的保护。2016年,国家“土十条”出台,提出“坚决守住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土壤环境质量底线”,是对守住底线的再次强调。
建立新型城乡一体化生态系统,要依托新型农业发展,使城市—农村物质循环链真正流动起来。当前,城乡结合呈现以占地2%的城市被90%以上的农村所环抱的局面。统筹城乡发展,紧密结合城郊型农村的实际,既依托城市发展,又为城市发展服务,重点是从建设各种形式的高技术和精致的生态农业入手,为城市生产安全的粮食、蔬菜、水果和肉类、牛奶、禽、蛋、鱼、虾等副食品,提高农民收入和生活环境质量。使农村人能与城市人享有同等的社会服务,包括教育、医疗等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便利。同时,充分发挥城郊和乡村农业生态系统消纳城市代谢产物的功能,为城市发展提供生态保障。
建立新型城乡一体化生态系统,要科学规划、保护乡愁。农村是我国传统文明的发源地,乡土文化的根不能断。村庄现有的地址和格局是人们经过几百年甚至几千年与自然相融合而形成的,与农业生产有依存关系。制定村庄规划、生态建设和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时必须尊重村庄现有选址格局,在此基础上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要注意保护乡村要素,如树木、池塘、井渠、古村道等,拆村并点、拆旧建新,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使农村人能够免受“城市病”的困扰,这就是未来的新型城乡一体化。只要我们用生态系统的观念、系统科学的思想和系统工程的方法来建设,就能做到让城市带动农村、农村支援城市,各在其位,相济互补,使城市和乡村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从一个城市来看,城市土壤是人接触自然的窗口,透过这个窗口增加绿地面积,也是搞好民生保障、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一部分。
联合国人与生物圈组织建议,城市绿地面积人均不少于60m2为最佳居住环境。波兰首都华沙人均达90m2,我国公园绿地人均仅11m2~18m2。在绿地上,可根据当地的地形、景观和土壤特点,种植各种树木花草。如城郊山地丘陵上,可种植各种乡土树种,特别是防尘、抗尘的树种,如糖槭、洋槐、冬青类等。公园里种花养草供人游览休闲,湿地种植水生植物如芦苇、红树林等。即便在路面,可以借用多孔砖让肥、水进入土壤,草本植物可以透过路缝发芽生长。总之,要让濒临丧失生态功能的城市土壤恢复生机,重新“活”起来。让人们更多地接“地气”。切不可砍树、填湖,盲目平整土地,破坏土壤的自然生态。
总之,维护城市和乡村生态系统功能的发挥,保持物质循环链条的闭合并维持循环过程的有序进行,是建立新型城乡一体化的生态系统、保障可持续城市化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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