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对“洋垃圾”说不
环境保护部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近日分别向世贸组织递交通告文件,宣布我国在2017年年底前,禁止进口四大类24种“洋垃圾”,包括生活来源废塑料、钒渣、未经分拣的废纸和废纺织原料等高污染固体废物。“洋垃圾”对环境造成破坏,影响人们身体健康,因此,禁止“洋垃圾”进口是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和民众身体健康的必然要求。
在历史上,我国曾允许进口“洋垃圾”,主要是指固体废弃物。这部分废弃物中,有一些是可以被回收和再利用的。适度进口固体废弃物,有利于填补我国在塑料原料、造纸原料、橡胶原料方面的严重不足。在我国人均资源匮乏、资源利用率低的国情下,通过进口来弥补生产原料的不足,有助于在经济建设初期促进经济发展。
如今,随着我国经济转型、产业结构不断升级优化,一些粗放型产业已经逐渐淡出,相应对部分“洋垃圾”的需求也应声而降。在某些工业配套体系中,甚至出现部门产品供过于求的局面。在此背景下,禁止四大类进口“洋垃圾”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我国经济转型的必然要求。这体现了我国对环境保护责任担当的大国气度,以及以人为本的负责态度。
从本次专项行动查处的问题来看,“洋垃圾”危害颇大。比如,企业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设置排污口,违规排放污染环境的有毒物质。再比如,个别企业落实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不到位,存在危险废物与一般固体废物混合堆放的违法现象,大大增加了环境风险,成为突发事件的导火索。“洋垃圾”还增加了区域环境污染负荷,对个别地区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治理“洋垃圾”迫在眉睫。
治理“洋垃圾”首先要打破地方保护主义。一些地方政府只盯着GDP,对“洋垃圾”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专项整治时就“整顿”一下,风头一过又任其死灰复燃。地方政府必须正视“洋垃圾”的危害,对企业非法经营、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打击,发现问题必须毫不手软。
其次,要加大环境执法人员的执法力度,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创新执法形式。如可以采取异地交叉的执法方式,此举既能减轻外部压力,又可以增强环保队伍的凝聚力和指挥力,对“洋垃圾”予以精准打击。
最后,治理“洋垃圾”要严控大宗进口环节,从源头上遏制“洋垃圾”入境。要采取全过程管理策略,加强过程监管,将违法进口利用“洋垃圾”管控于萌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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