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持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今年以来,昆明市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实施空气质量周通报月排名制度,多措并举确保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取得新成效。
上半年,昆明市主城区空气质量状况为一级优49天,二级良好131天,轻度污染1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5%。与2016年同期比较,轻度污染均为1天,空气质量优良率均为99.5%。
为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昆明市环保局起草编制《昆明市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昆明市环境空气扬尘污染应急预案》,经市政府审定印发执行。市大气污染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关于2017年1~5月昆明市主城区空气质量状况的通报》等文件,认真分析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未达到年度目标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迅速采取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对本辖区环境综合整治。
同时,通过加强对建筑施工、拆除工地扬尘的控制和对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监管,增加区内道路洒水防风抑尘作业频度,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和限行力度,加快油气回收进度,加大辖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力度等措施,切实加强对本辖区环境综合整治,扭转了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上升趋势。上半年,共向所辖县(市)区政府发布环境空气质量预警信息8次。
昆明市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在确保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正常稳定运行、严格执行禁燃区规定同时,不断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管理。全市33家机动车安检站(汽车)全部建设了简易工况法环保检测线,实现了机动车安检和环检的全覆盖。出台了《昆明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办法》。
针对公交及大型营运车辆冒黑烟等严重排气污染问题,昆明市组织执法人员和环保检测人员采取停车场抽测的方式,对1772辆国Ⅲ以下公交车辆开展监督性检测,对57辆超标车辆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截至6月底,全市共检测机动车368362辆,总体合格率达81%,维修治理复检合格率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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