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绵城市最新规划出炉 2030年城市建成区八成以上面积达标
一下大雨,不少城市道路就会出现积淹水情况。近日,由南京市规划局牵头编制的《南京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下称《专项规划》)获市政府批复,这意味着南京海绵城市建设进入全速期。该项规划将会为各规划、设计、建设单位及管理部门贯彻海绵城市规划设计理念,运用海绵城市的各项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建设提供权威指导。
按照空间布局分三级管控
早在2016年7月6日,南京市政府就下发了《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会“呼吸”、有“弹性”,在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建海绵城市需要有“海绵体”,既包括河、湖、池塘等水系,也包括绿地、花园、可渗透路面这样的城市配套设施。
此次通过审批的《专项规划》将会选取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四大类10项指标,分别提出管控要求,为海绵城市的建设提供了具体的指导。
“专项规划”将海绵城市保护空间和建设空间划分为海绵城市生态保护区、建设改善区和建设示范区,分别予以管控。生态保护区将会严格管控农田、河湖水系和山林绿地并提出了具体保护要求;建设改善区和示范区会划定管控分区,按一级分区、二级分区和三级分区,分别制定相适应的管控要求。
一级分区:依据城市空间布局,划分为6大片区,分别为主城及周边地区、江北新区、东山副城、仙林副城,溧水和高淳中心城区;
二级分区:照排涝片划分,共25个;
三级分区:在二级分区的基础上,结合控规编制单元,细分到104个三级分区。
新增多级雨水调蓄系统和超标雨水排放系统
在原有雨水管渠系统的基础上新增多级雨水调蓄系统和超标雨水排放系统,从而实现蓄排结合,形成完善的排水防涝体系。
多级雨水调蓄系统是指新建地块以及道路、广场、绿地等采用下凹式绿地、绿色屋顶、透水铺装、生物滞留设施等径流控制措施,以确保地块外排径流总量和峰值流量能得以控制。
超标雨水排放系统一般通过综合选择自然水体、多功能调蓄水体、行泄通道、调蓄池、深层隧道等自然途径或人工设施构建。
市规划局市政处处长陈燕平介绍:“内涝防治标准为:城市能够有效应对不低于50年一遇暴雨。”通过系统构建源头减排、过程控制和系统治理工程体系,未来南京将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暴雨不成灾”。
对148条行泄通道进行改造
南京城区25个排涝片区共148条雨水行洪泄洪通道(简称“行泄通道”),其中5条为新建,分别为科技路、龙王山大道、启智路、华东路、山河路,143条已建。
对于新建的行泄通道,应在道路两侧设置不小于5m的绿带,在绿带内设置溪道,有效组织地表径流;对于已建的行泄通道,两侧有绿带的,在绿带内改造设置溪道,两侧没有绿带的,沿路增设盖板沟及平侧结合式雨水口,增加雨水收集和行泄能力。
综合考虑河道水系现状、周边建设用地情况等,《专项规划》确定了43条近期需要岸坡生态化改造的河道。改造形式包括:缓草坡驳岸、生态石笼驳岸、自嵌式植草驳岸等。
2030年城市建成区8成以上面积达标
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方面,“专项规划”定下了“小目标”:加大提升我市节约水资源的能力,将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污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南京市雨水利用替代城市供水比例达到5%。雨水调蓄设施建设有了标准,今后南京2公顷以上用地,要求建设每公顷不小于200立方米的雨水调蓄设施。
通过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将75%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南京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陈燕平表示,接下来,南京还将出台一系列的技术导则,以更好地保障“专项规划”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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