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污水处理费追缴工作 海南三亚将加大拖欠处罚力度
9月20日上午,三亚市水务局组织召开污水处理费追缴工作动员会,会议通报了海南省审计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及整改工作的要求、前期追缴情况,同时传达了三亚市污水处理费收缴政策法规。
按照相关政策法规,污水处理费是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由排水单位和个人缴纳并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的资金,属于政府非税收入。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确保了三亚污水处理工作的正常运行,对改善和提高水环境质量,实现污水无害化处理目标,营造最佳人居环境,促进三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三亚市水务局城市水务科负责人王跃华介绍,三亚使用自来水的排水户,其污水处理费由供水企业(三亚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海南天涯水业(集团)公司)在收取水费时一并收取。污水处理费征收单位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全额上缴财政,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严格按照三亚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问题的通知》执行,三亚居民用户1.05元/立方米,其他用户为1.85元/立方米。
三亚日报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此次补缴污水处理费时间限期至10月20日。截至审计日,三亚中法供水有限公司和海南天涯水业(集团)公司两家单位应收未收2015年污水处理费554.34万元,2016年污水处理费1467.37万元。目前已追回欠款320.72万元,仍欠账1700.99万元。会上,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三亚学院等欠款单位态度积极,纷纷表示将配合水务部门的工作,在限定期限内将欠款补齐。
三亚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张秀标表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污水处理费的收缴工作,各供水企业、水政执法部门要加大追缴处罚力度,下一步,对拒不缴纳污水处理费的用户,将采取更加严肃的处理措施,通过媒体、报纸、大屏等公布欠费名单;并向市政府上报欠费名单,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追缴;实施停水措施,如需要恢复供水,必须经三亚市水务主管部门同意;对恶意拖欠污水处理费的用户进行严厉打击,将根据《三亚市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和联合奖惩制度实施办法》将其列入黑名单,一旦列入黑名单的用户,在黑名单未解除以前,将对其进行最严格的供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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