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合作/投稿:010-65815687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发邮件

为助力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谷腾环保网隆重推出《环保行业“专精特新”技术与企业新媒体传播计划》,七大新媒体平台,100万次的曝光率,为环保行业“专精特新”企业带来最大传播和品牌价值。

    
谷腾环保网 > 新闻信息 > 正文

2018年进口废物原料全部“单抬头”!

更新时间:2017-09-29 14:45 来源:废塑料那些事 作者: 范范 阅读:1270 网友评论0

10月份倒计时5天,2018年国内收货人登记证已经开始申请,11月份开始申请进口许可证。  

7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文简称“禁废方案”)规定:  

完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制度,取消贸易单位代理进口。(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负责落实,2017年年底前完成)  

从2018年起,进口废物原料不再为“双抬头”,国内的加工利用单位与进口的国内收货人必须保持一致,即“单抬头”。  

实际从事进口废物原料加工利用的企业,从现在就要开始一起申请国内收货人证,不然明年就会来不及使用。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15年发布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服务指南》(新版未出)规定——  

国内收货人申请注册登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合法的进出口贸易经营资质;  

2.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3.熟悉并遵守中国检验检疫、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等强制性要求和相关环境保护控制标准;  

4.按照《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现场评审记录表》中的评审要求,建立并运行质量管理制度;  

5.具有相对稳定的供货来源和国内利用单位。  

国内收货人申请注册登记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注册登记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  

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注册登记证》等进出口资质许可文件及其复印件;  

5.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6.代理国内利用单位进口的,应当提供代理进口文件、国内利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利用单位备案表》。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申请书》  



 

“禁废方案”规定:  

对废塑料进口及加工利用企业开展联合专项稽查,重点查处倒卖证件、倒卖货物、企业资质不符等问题。(海关总署、环境保护部、质检总局负责落实,2017年11月底前完成)  

从严审查进口固体废物申请,减量审批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控制许可进口总量。(环境保护部负责长期落实)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

关于“2018年进口废物原料全部“单抬头”! ”评论
昵称: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谷腾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2022’第九届典型行业有机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2022’第九届典型行业有机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十四五开篇之年,我国大气污染防治进入第三阶段,VOCs治理任务…

2021华南地区重点行业有机废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2021华南地区重点行业有机废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自十三五规划以来,全国掀起“VOCs治理热”,尤…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5月31日,在经历了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研论证、反复修改完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