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用严执法换取碧水蓝天
环境执法效果如何,不仅要看冰冷的数据,而且要问火热的民心。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环境执法新变化,新环保法实施前后可谓一个分水岭。
记者从江苏省环境监察局获得的数据中看到,2015年,全省环保系统共立案查处违法行为7764件、处罚金额4.0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2%、75%,而之前2014年的数据是同比分别上升21%、16.5%,之后2016年的数据是同比分别上升26%、67%。
虽然每年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数量和处罚金额都有上升,但在新环保法实施第一年上升趋势最为显著。诚如一位基层执法人员所言:“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虽然刚开始用起来有点磕磕碰碰,但上手以后就很好用。有了金刚钻,才好揽瓷器活。”
有了能力提升,才有了表现优秀
不是有了“金刚钻”就能揽到“瓷器活”。
2017年4月,江苏省环境监察总队以全国第一名的成绩荣膺2016年度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常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等6家单位亦被评为表现突出集体,钱明、崔岩等人荣获表现突出个人。
截至今年8月底,江苏共派出16支队伍128人参加京津冀及周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徐州、常州、泰州、盐城4市督查组因工作出色,先后获得环境保护部“每周一星”称号,其中泰州、常州两市督查组分别在第6轮和第9轮综合排名第一,被通报表扬。第10轮盐城市督查组督查河南省郑州市期间,接受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采访,展现了强化督查工作人员良好的精神风貌。
这些都是近年江苏环境监察执法队伍能力水平不断提升的缩影。
太湖流域联合交叉执法检查、水源地环保专项行动、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借力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结合各类专项行动,通过交叉检查、联合检查等形式,江苏环保系统上下联动、以查代练、查练结合,不仅提高了执法人员实战水平,也营造了执法监管的高压态势。
因为执法创新,老信访成了监督员
强化信息公开,凝聚各方力量参与环境监督,增强公众对环境质量改善的获得感,则是江苏监管执法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
从2013年起,江苏省环境监察局定期在媒体上公开曝光环境违法案件,2014年公布37件,2015年公布33件,2016年公布28件,2017年上半年公布25件。公开环境违法案件成为常态,成了一项制度。
作为环境保护部通报表扬的“铁腕治污、敢于执法、善于执法”的先进典型,泰兴市环保局不仅在环境监管执法过程中引入“民标”,邀请群众通过“鼻闻眼观”的方式参与企业的整改验收,而且通过广开言路,招募义务监督员,把“挑刺找茬”的群众发展成为执法“前哨”。
市民徐锁是泰兴市环保信访投诉的老面孔。2013年的一次举报,环保局工作人员20分钟赶到现场并第一时间给予反馈,让徐锁大为触动。最终,他成为33名义务监督员之一,主动参与到环保部门监管执法中。
一系列文件出台,变单兵突进为握指成拳
部门联动,让江苏环境监管执法由单兵突进到握指成拳,形成合力。
常州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合作,由调查取证进一步前移到了案件线索摸排上。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公安机关会定期派人从环境监察支队汇总的环境信访投诉案件中筛查存在环境污染犯罪可能性的线索,进一步开展调查。
这样的机制得益于省级相关部门联合出台的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关于规范全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检测鉴定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危险废物认定工作的通知》《江苏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危险废物初步认定技术指南》……此前联动执法遇到的一些痛点、难点问题迎刃而解,部门间协作更加顺畅,联动更加高效。
常州市武进区在办理一例废物倾倒案时,环保、城管、公安联动,当日抓获,即刻在派出所调查,形成案卷,5天后经省环保厅确认,移交公安刑事拘留,整个办案过程仅用时10日。
“如今,从政府到企业,再到普通群众,大家对环保工作的关注可谓前所未有,对环境监管执法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打铁还须自身硬,未来五年,我们还要顺势而为,不断增强执法人员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办案效能和水平。”江苏省环境监察局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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