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合作/投稿:010-65815687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发邮件

为助力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谷腾环保网隆重推出《环保行业“专精特新”技术与企业新媒体传播计划》,七大新媒体平台,100万次的曝光率,为环保行业“专精特新”企业带来最大传播和品牌价值。

    
谷腾环保网 > 新闻信息 > 正文

环保部一天向20城市发“治气”督办函 限期整改不到位将被量化问责

更新时间:2018-01-25 10:38 来源:法制网 作者: 郄建荣 阅读:2624 网友评论0

史上持续时间最长的执法行动,即京津冀及周边区域“2+2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以下简称强化督查)已经进行了9个月,由5600人组成的督查队伍加上1400人组成的巡查队伍,近7000人专注于一件事——死死盯住“2+26”城市哪些企业(单位)污染大气。  

从强化督查开始,环保部28个督查组发现的问题超过两万个。不仅如此,环保部连续不断地发布督查信息,几乎每天都有问题企业被曝光。  

“只见问题企业被曝光,不见问题企业被处理。”事实并非如此。《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环保部获悉,自督查行动启动以来,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环保部定期向问题企业所在城市下发督办函,同时附上督办问题清单,并限时这些城市对清单涉及问题进行整改。  

《法制日报》了解到,针对近期督查发现的问题,1月10日这一天,环保部向“2+26”中山东淄博市、聊城市、济宁市、济南市、菏泽市、滨州市;河南省郑州市、新乡市、开封市、鹤壁市、安阳市;山西省长治市、阳泉市、太原市、晋城市;河北省唐山市、石家庄市、廊坊市、沧州市、保定市等20个城市下属督办函,同时移交近70个问题清单。  

环保部指出,移交的近70个问题是该部强化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的,属于在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过程中,部分任务未按要求落实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  

环保部要求20城市政府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督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类似问题,举一反三;对排查不彻底,虚报、瞒报整改完成情况,擅自降低任务要求,上报材料弄虚作假等问题,要严肃问责,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环保部还要求,20城市政府严格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信息公开方案》(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方案》)要求,将督办问题清单及查处整改情况在当地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0个问题清单包括,淄博高青县黑里寨镇高青县健强纺织器材厂物料露天堆放,污染防治措施不完善问题;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合众四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露天喷漆,无VOCs收集治理设施;山西天元绿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物料运输车辆仍在运输;新乡市半球封头模具有限公司未按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要求实施停产;石家庄市藁城区荣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喷漆房,未建废气处理设施;河南顺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山西省高平市育鑫科贸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落实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措施,装运石料车辆未停止运输等。  

环保部要求20个城市在1月25日前完成问题清单的整改。  

“对督办后仍推进缓慢的,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应当立案处罚而未处罚的,虚报、瞒报问题突出的,未按《信息公开方案》要求公开相关信息的,以及其他纳入量化问责情形范围的。”环保部将依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以下简称《量化问责规定》)提出问责建议;同时将对督办问题的查处和整改情况进行巡查。  

由环保部与京津冀晋鲁豫6省(市)人民政府共同制定的《量化问责规定》,将问责事项分为“任务型”和“结果型”。“任务型”问责中第一种是未按要求完成交办问题整改的,发现2个、4个、6个问题的将分别问责副县(区)长、县(区)长、县(区)委书记;第二种是通过强化督查或巡查再发现有新问题的,发现5个、10个、15个问题的将分别问责副县(区)长、县(区)长、县(区)委书记。地市级层面,行政区域内被问责的县(区)达到2个、3个、4个的将分别问责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结果型”问责是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排名,排名后三位且改善目标比例低于60%的问责副市长,低于30%的问责市长,不降反升的问责市委书记。  

环保部部长李干杰说,《量化问责规定》把大气污染治理任务与市县党委和政府责任捆绑在一起,有效调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据《法制日报》记者了解,截至目前尚未有地方被依据《量化问责规定》进行问责。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

关于“环保部一天向20城市发“治气”督办函 限期整改不到位… ”评论
昵称: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谷腾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2022’第九届典型行业有机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2022’第九届典型行业有机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十四五开篇之年,我国大气污染防治进入第三阶段,VOCs治理任务…

2021华南地区重点行业有机废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2021华南地区重点行业有机废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自十三五规划以来,全国掀起“VOCs治理热”,尤…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5月31日,在经历了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研论证、反复修改完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