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贵川等省市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更新时间:2018-02-07 09:35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聂廷勇 赵方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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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日前在重庆市联合召开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暨推动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工作会议,启动实施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奖励政策,促进形成共抓大保护格局。
会上,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签订了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江苏省无锡市和常州市,浙江省开化县和常山县,重庆市永川区、璧山区和江津区分别签署了跨界水环境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会议强调,目前,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目标任务已明确,关键在于狠抓落实。首先,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方责任。各地要把生态补偿实施情况纳入环保督察内容,以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刚性要求。其次,要健全补偿机制,聚焦重点任务,改善环境质量。2018年,各地环保部门要实施切实可行的硬措施,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水十条”的有效落实,促进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第三,要强化基础工作,严格空间管控,严守生态红线。各省市要系统构建长江经济带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硬约束,积极推进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统筹环境质量与自然生态的关系。同时,要坚持开拓创新,深化机制改革,探索多元化补偿方式,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加强补偿方式创新。
参会代表到重庆市璧山区实地调研了水生态修复与保护规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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