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八大行动治理大气污染
山东省潍坊市以开展扬尘污染治理、工业和燃煤污染治理、机动车油气整治等“八大行动”为核心,深度治理大气污染。
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全市主要大气污染物PM2.5、PM10、SO2、NO2年均浓度分别为59μg/m3、113μg/m3、23μg/m3、36μg/m3,均为有监测数据以来最低,同比分别改善9.2%、8.9%、36.1%、5.3%。
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潍坊市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施工扬尘、渣土运输、道路保洁、公路建设、工业企业、散煤治理等7个方案和1个问责办法,系统推进大气污染治理。
全市各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市住建局专门成立4个督导组,推动“6个100%”降尘措施落实,推动扬尘污染治理。市经信委大力推进主城区重点工业企业搬迁改造,有效降低城区污染排放。市环保局加快“散乱污”企业取缔,据统计,全市5378台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全部清零,331台10吨以上燃煤锅炉和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关停替代10万千瓦以下抽凝热电机组16台,整治“散乱污”企业2440家。
为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能力,潍坊市修订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各县(市、区)对停限产项目清单进行更新。强化网格化监管,全市基本建立市、县、镇、村4级网格监管体系。
潍坊市注重多元共治,强化法制、经济等手段,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条例,修订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投入5000万元对县(市、区)进行奖励。坚持公安环保联动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17年,全市累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001起,处罚金额达1382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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